延押理由曝!查無柯文哲、彭振聲收賄事證 全因許芷瑜未歸

臺北地檢署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經分別第九度、第五度提訊在押的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北市長柯文哲後,因查無2人賄款具體事證,爲釐清賄款金流,加上柯的前秘書「橘子」許芷瑜赴日未歸,認爲2人有延押羈押必要,今向臺北地院聲請延押。北院預計下週開延押庭。另許芷瑜因涉及政治獻金案出境未歸,檢方今亦發佈通緝,並廢止註銷其護照。

檢方今聲請延長彭、柯2人,今是彭振聲的73歲生日,北檢聲請延押,除給彭另類的「生日大禮」,而檢方延押理由,指控彭涉犯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顯示檢方未掌握彭收賄事證,也代表彭迄未認罪,未被轉爲「污點證人」。

北檢表示,彭振聲今年9月1日經法院裁定羈押 2月,檢方分別於9月3日、4日、10日、12日、20日、25日、10月4日、9日、11日、16日、17日、23日九度提訊彭。

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依搜索後調查獲悉之事證,足認其有湮滅證據之事實,又其與共犯柯文哲供述不一致,且依目前偵查進度,仍有證人尚未傳喚到庭,亦足證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若未予延長羈押,恐致案情隱晦難明,無法有效追訴。

至於柯文哲9月5日經法院裁定羈押2月,檢方分別於9月6日、10日、13日、18日、26日、10月1日(拒絕到庭)、16日六度提訊柯

柯所涉《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依搜索後調查獲悉之事證,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事實;又本案重要關係人前秘書許芷瑜目前仍滯留境外,且仍有其於市長時期舊屬及相關證人尚未傳喚到案說明,考量柯雖已卸任,但仍具有一定之實質影響力,亦足證其有勾串尚未到案共犯或證人之虞。故若未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之危險升高,難以有效追訴。

此外,被告許芷瑜8月29日出境至日本後,迄未返國,經檢方透過其友人策動並呼籲其返國說明案情,亦無所得,足認其有逃亡或藏匿之事實,檢方今發佈通緝,並依《護照條例》規定,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護照,並予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