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押尹錫悅 首爾法院駁回!檢方起訴倒數計時
尹錫悅23日再度親赴南韓憲法法院出庭。(路透)
因去年12月3日貿然戒嚴遭國會彈劾停職的南韓總統尹錫悅,15日由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拘捕,尹錫悅拒絕配合偵訊,法院19日覈准羈押,公調處連續3天強制傳喚均告失敗。公調處週四(23日)將尹錫悅涉嫌發動內亂案移交南韓檢察廳,檢方當天就向首爾中央地院聲請延長拘留期限。法院週五(24日)以「沒有理由繼續調查」爲由駁回延押申請。檢方提起公訴時間頓時所剩無幾。
綜合韓聯社、《韓民族日報》、路透社週五報導,檢察廳緊急戒嚴特別偵查本部週四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聲請延長尹錫悅羈押期限至2月6日,當地時間週五晚上9時許中央地院駁回。南韓法律規定,嫌疑人最多可拘留10天,且可延長10天。尹錫悅15日遭到拘捕,拘留期限本週末屆期。檢方若未提起公訴,就必須釋放尹錫悅。
公調處此前認爲尹錫悅居住地位於首爾西區地方法院管轄範圍,因此向首爾西區地院申請簽發拘票。尹錫悅律師團主張公調處「找錯法院」,因爲首爾西區地方法院對於此案不具管轄權。公調處3度強制傳喚尹錫悅,尹錫悅均拒絕離開首爾拘留所。公調處沒有起訴總統的法律權限,週四移送此案給檢察廳。
檢察廳認爲,涉及內亂罪案件由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管轄,因此向中央地院提出延押申請。倘若法院批准延長,檢方就能爭取多些時間面對面偵訊尹錫悅。然而中央地院週五晚間駁回檢方延押申請,《韓民族日報》稱,檢方規劃26日星期天之前起訴。據悉檢方一直在準備起訴書,以防法院駁回延押申請。公調處稍早表示,首爾西區地院19日裁定羈押尹錫悅,28日屆期。
首爾中央地院駁回檢方請求時表示,考量設置獨立調查高階公務員犯罪機關的《檢察院法》宗旨,以及《檢察院法》第26條把偵查與起訴分開以確保公調處、檢察廳調查行動公平公正的精神,檢察院也是用這項規定,也就是偵查與起訴應當分開執行,《檢察院法》並無明確規定檢察院的檢察官行使調查權範圍。
法院指出,公調處檢察官調查涉及高級高務員犯罪的案件,並將卷宗與證據移交給檢察廳要求起訴,但「很難看出收案並決定是否起訴的檢察院檢察官有繼續調查的重大理由」。
尹錫悅與時任國防部長金龍顯面臨合謀戒嚴、引發暴亂的罪名。尹錫悅還被控濫權,因爲他涉嫌派遣戒嚴部隊進入國會阻止議員表決宣佈戒嚴無效。尹錫悅的彈劾案目前已進入憲法法院審理程序,週四第4次開庭尹錫悅也親自出庭。如果憲法法院通過彈劾案,尹錫悅將遭免職,南韓必須在60天內舉辦總統大選。倘若駁回,尹錫悅就可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