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湛高鐵建設項目發生3起安全事故 國家鐵路局約談有關單位
新京報訊 據國家鐵路局消息,5月28日,國家鐵路局工程監管司針對廣湛高鐵“3·13”汽車吊大臂折斷、“4·1”履帶吊傾覆、“4·27”作業人員高空墜落等3起安全事故對廣湛鐵路有限責任公司等有關單位進行行政約談。國家鐵路局安全總監兼工程監管司司長高文主持約談。
約談指出,廣湛高鐵建設項目在短期內連續發生3起安全事故,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事故暴露出建設單位廣湛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及其上級單位廣東鐵路投資集團公司、代建單位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公司,監理單位北京中鐵誠業監理公司、中鐵濟南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中鐵二院(成都)諮詢監理有限責任公司,特別是工程總承包單位中國鐵路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和施工單位中鐵二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三局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安全發展理念樹得不牢,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事故教訓汲取不深刻,隱患排查整治不深入,安全生產管理有漏洞等突出問題。
約談強調,各單位要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近期對安全生產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嚴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爲代價”這條紅線,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此次約談會議爲契機,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紮實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以高水平安全服務高質量發展,促進鐵路工程安全優質建設。
約談要求,各單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舉一反三,堅持問題導向,結合項目實際,有效管控風險,紮實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動態清零重大事故隱患,徹底改變當前安全生產嚴峻態勢。各單位要狠抓責任落實,切實履行安全生產首要責任和主體責任,特別是要夯實工程總承包單位和代建單位安全生產責任,扣緊壓實責任鏈條,在質量安全問題上要較真碰硬,在抓落實上再下狠功,不斷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汛期施工安全,全面排查治理汛期安全風險隱患,重點關注工地營地安全,嚴格落實“叫應”和臨災轉移機制,加強汛期值班值守,做好防洪度汛各項工作。各級鐵路監管部門要強化監管執法,增強監督檢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綜合運用多種方式嚴查重處違法違規行爲,形成強有力的執法震懾,高效推進鐵路工程質量安全監管。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廣州鐵路監管局、局工程質監中心和工程監管司有關負責同志參加約談。
編輯 劉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