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全市範圍收購!
11月18日,廣州安居集團有限公司發佈關於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徵集通告。
通告稱,爲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構建“保障+市場”住房供應體系的重大決策部署,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工作思路,遵循市場化、法治化、雙方自願等原則,廣州安居集團有限公司擬徵集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項目。
通告明確了徵集條件:一是資產負債和法律關係清晰;二是已取得竣工聯合驗收意見書;三是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四是房源權屬清晰可交易,不存在查封登記、異議登記等限制,存在抵押等權利限制的,應取得相關權利人書面同意;五是優先選取整棟或整單元未售、可實現封閉管理的樓棟項目。
據悉,廣州安居集團有限公司或其下屬廣州安居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廣州安居住房置業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作爲收購主體實施收購,徵集範圍包括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房源,要求房源所屬項目周邊交通便利、配套設施較爲齊全。徵集時間爲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止。
廣東省城鄉規劃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根據國家最新政策,保障房的籌集模式開始從增量建設轉向增量和存量並舉。目前,廣州市級指定的收購主體就是保障房投資建設運營主體的廣州安居集團,該集團此次發佈的只是公告,後續還會根據開發商報名情況和前期摸底情況再進行價格等要素的磋商。
“要考慮到二次出售、出租時可能面臨的市場交易情緒的變化、價格變化,並將資金成本算在其中,綜合考慮資金平衡。”李宇嘉建議,對於收購主體來說,要尋找保交房難度大、債務償付壓力大,或意欲退出房地產行業的企業,這些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解決保交房資金、償債資金無果後,有意願尋求地方政府收購。同時,收購時要以需定購,先摸準市場需求,在需求較爲明確的情況下再去尋找項目,或者基於潛在交易對手的項目,再去摸清市場需求的規模和價格,再和交易對手談判。此外,對於未建成的項目,收購主體可以先與開發商磋商,達成一致,等待項目竣工後再去交割。
國家高端智庫CDI研究員宋丁認爲,廣州作爲首個全面取消限購的一線城市,當前又採取了這樣的大規模動作,是一個非常積極的信號,目的是着力解決當前房地產市場面臨的去庫存和化債問題,也體現了政府解決住房問題的決心。
“從通告來看,後續還需要更加細化執行政策。”宋丁提到,目前只是徵集階段,後續政策怎麼推進、配套資金怎麼到位、怎麼使收購更加通暢……這些問題需要在實踐過程中一個個去解決。從全國的庫存來看,需要的資金量也是非常大的,如何激活更多的市場力量來參與到收購當中,也是後續工作面臨的一大挑戰。
本文源自:中國銀行保險報
作者:劉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