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天河區小學入學招生家長鬚知

親愛的家長,請您留意下列幾個重要時間:

1.學校門口發佈招生簡章:4月30日(星期三)

2.適齡兒童到對口小學報名:5月10日、11日、12日(星期六、日、一)

3.學校發放新生註冊通知書:6月11日(星期三)

4.新生到小學註冊:6月22日、23日(星期日、一)

5.特殊個案適齡兒童到對口小學補辦註冊手續:8月28日(星期四)

一、入學兒童在年齡上有什麼要求?

凡年滿6週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今年招生對象爲2001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未滿6週歲的兒童不屬於今年招生範圍。

二、報名時需要提供哪些證件材料?

請家長帶齊戶口本、房產證(合法的購房協議或租房合同)、獨生子女證、計劃生育服務證、預防接種證等證件和一個貼足郵資的回郵信封與小孩一起前往對口小學報名。

三、招生報名地段是否就是錄取地段?

報名地段不一定就是錄取地段。由於部分適齡兒童資料沒有及時在居委會登記,或部分新交付使用的樓盤未對業主資料進行登記,影響了地段內適齡兒童人數摸查的準確性。學校先按區教育局劃定的招生報名地段接受新生報名,在新生報名後,由區教育局根據小學招生計劃和實際報名適齡兒童數統籌確定錄取範圍。

四、什麼是就近入學?

“就近入學”是指相對就近入學。根據原國家教委《關於制定義務教育辦學條件標準、義務教育實施步驟和規劃統計指標問題的幾點意見》規定,學生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原則上應在3公里以內。在這個範圍內,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學校的分佈及生源情況,統籌劃分錄取地段,合理分配學位。

五、什麼是“以實際居住地爲依據,人戶必須一致”原則?

“實際居住地”,是指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實際擁有產權並實際居住的地點,或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確無房產,但合法租賃並實際居住的唯一地點;“人戶必須一致”是指適齡兒童居住地的房產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住在一起、戶口也在一起,並且戶口與房產地址相同,戶主也是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當戶口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地址不一致時,以實際居住地爲主要依據統籌安排學位。

六、學位分配的具體辦法有哪些?

申請入學的適齡兒童須具有天河區常住戶籍並實際居住在戶籍所在地,與父母同戶同住,並提交適齡兒童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其父母與戶籍一致的房產證(合法的購房協議或租房合同)。

1、新住戶:對在2008年5月14日新生報名前購房併入戶、入住的一手房業主子女,入讀所屬地段對口小學可享受地段生待遇;已購房但在5月15日至8月31日入戶、入住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統籌生享受地段生待遇。

2、集體戶:適齡兒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均屬廣州市天河區集體戶,集體戶口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且能提供實際居住地公安部門出示的不得遷入的證明以及房產證或市房管局認可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和居住情況的相關證明(提供父母的實際居住地消費單據,如水電費、煤氣費、固定電話費等),且該房爲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原則上由對口小學作地段生接收;若對口小學學位緊張,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統籌生享受地段生待遇。

3、租住戶:(1)對手續完備的租住房管局和單位房的租住戶子女,且該住房爲適齡兒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相關的租住憑據和與租住地址一致的戶口簿,由對口小學作地段生接收。(2)對手續完備的租住私人房屋,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內的租住戶子女,該住房是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經市房管局認可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有效租賃合同,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統籌生享受地段生待遇。對沒有按規定辦理合法租賃手續,證明不齊備的,不予受理。

4、拆遷戶:由拆遷辦安置並實際居住在我區轄內的臨遷戶子女(以拆遷協議提供的居住地爲依據,可不與戶口地址一致,但必須具備廣州市戶籍),或領取拆遷補貼自行解決住地的臨遷戶子女,能提供經市房管局認可的有效租賃合同,經覈實確認現住址爲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原則上由對口小學作地段生接收;若對口小學學位緊張,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統籌生享受地段生待遇。

5、二手房住戶:在2008年5月12日前已辦齊各種交易手續的二手房業主子女,只要該住宅單元以往業主沒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到對口小學入學作地段生接收;如在同一住宅單元以往業主已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統籌生享受地段生待遇。

6、隨祖輩居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輩家或直系親屬家,同戶同住,且在廣州市內沒有其他獨立房產或居住地(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需提供單位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原則上由對口小學作地段生接收;若對口小學學位緊張,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統籌生享受地段生待遇。與祖輩但不與父母同戶同住的,則作爲統籌生安排。

7、不完全房產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擁有不完全房產的居住地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廣州市內沒有其他完全房產或居住地(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人戶一致,只要該住宅單元以往沒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由對口小學作地段生接收。如不完全房產居住地之外另有完全房產居住地,則視具體情況由完全房產居住地對口小學作地段生接收或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凡屬集體戶、租住戶、拆遷戶、二手房住戶、隨祖輩居住戶、不完全房產住戶適齡兒童入學,先到實際居住地對口小學辦理報名手續。

七、什麼是空掛戶?

以下四種人戶分離的情況屬空掛戶:1、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不相一致的;2、戶籍空掛在已永久性拆除的街、巷、樓房,並已作安置的,如地鐵、內環路、房地產開發等永久性的拆遷戶;3、把戶籍掛在諸如辦公樓、商鋪等不符合居住條件的地方的;4、屬集體戶口和將戶口掛在親戚、朋友、同事家的。

凡屬因主觀原因造成人戶分離或空掛戶的適齡兒童,家長必須在報名前把戶口遷移到小孩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房產所在地,使人戶一致,併到實際居住地的對口學校辦理報名手續。因客觀因素造成人戶分離的,需由應遷入地所屬的派出所出具不得遷移戶口的證明。

八、非穗籍戶口適齡兒童如何辦理入學手續?

1、凡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藉讀生的條件(見附表),在本區有居住地和監護條件的非穗籍適齡兒童,按規定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體檢表(半年內),到居住地附近所屬的對口小學辦理學位申請手續。

2、其他非穗籍戶口適齡兒童到居住地附近學校聯繫學位,若公辦小學無法安排的普通借讀生,應到民辦小學就讀,各學校地址與電話可以在天河區教育局網站上查詢。

九、殘疾兒童如何辦理入學手續?

年齡在6週歲以上的輕度殘疾、生活可以自理的特殊兒童,可到對口學校辦理報名手續。盲、聾啞兒童應到廣州市盲人學校、聾啞學校入學就讀。中重度智力殘疾等適齡兒童可與天河區教育局小幼教科直接聯繫報名事宜。

十、可否提前或延緩入學?

今年招生對象爲2001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未滿6週歲的兒童不能提前報名;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監護人向居住地所屬小學提出書面申請,附上區級以上醫院證明,並報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審覈批准。延緩入學期滿,應即入學。

溫馨提醒

1、請家長根據招生工作指引備齊材料前往對口學校報名,材料不齊全會影響錄取;

2、請家長儘量不要到學位特別緊張的學區內臨時買房、租房、掛靠戶口,因學位原因,此類學生很有可能被統籌到其它公辦學校就讀;

3、請家長務必於5月10日—12日三天到對口小學報名。因學位原因,如果遲報名,此類學生很有可能被統籌到其它公辦學校就讀;

4、爲了節省您的寶貴時間,建議家長先在天河區教育局網站(www. tianhe.org.cn)“辦事大廳”—“小學招生”專欄下載《天河區小學一年級新生報名表》,填寫後帶到各小學報名點使用;

5、爲方便家長諮詢並根據實際情況現場解決問題,特設立招生工作家長接待日,請有疑問或需要幫助的家長務必於接待日期間前來諮詢辦理。具體安排如下:

時間:5月份:13日、20日 6月份:17日、24日

7月份:1日、8日 8月份:19日、26日

說明:以上日期的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址:天河區天府路1號大院4號樓2001室 電話:38622798

6、有下列情況的,公辦學校將謝絕家長的申請:A、經查實入學材料不真實的;B、在公辦學校重複申請學位的;C、無特殊情況不按時申請學位的;D、已被學校錄取,無故不按時註冊,校方已通過電話催促,三天內仍不註冊的。

7、如果家長對學校招生工作有意見,可以向校長反映,若校長的解釋或解決辦法仍無法讓您滿意時,可以尋求下列幫助:

天河區各公辦、民辦小學地址及諮詢電話:請在天河區教育局網站(www. tianhe.org.cn)上查詢

天河區教育局小幼教科諮詢電話:38622798 地址:天河區天府路1號大院4號樓2001室

天河區成教辦(民辦小學招生)諮詢電話:38622792

地址:天河區天府路1號大院4號樓2002室

天河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科投訴電話:38622508

地址:天河區天府路1號大院4號樓20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