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父過世聲請終止關係 法官打臉了!因爲他繼承1350萬遺產

養父過世聲請終止關係,被法官打臉了!因爲他繼承1350萬遺產。(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華當年被男子阿國(均化名)收養爲養子,由於養父阿國在去(2024)年2月時已經過世,阿華也因此繼承了1350萬元的遺產,如今他想要依民法第1080之1條規定,聲請許可終止他與養父阿華的收養關係。

法院審理,法官認,民法第1080條之1第1、4項分別定有明文,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得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法院認終止收養顯失公平者,得不許可之。而養父母死亡後,爲保護養子女利益,應使其有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之機會。而收養關係之終止影響雙方權益甚鉅,法院如認終止收養關係顯失公平者,得不予許可。

法官調閱阿國的遺產稅覈定通知書資料顯示,阿國的遺產覈定價額爲1350萬6611元,而阿華也坦承,他有繼承阿國的遺產,因爲阿國沒有兒子,所以在養父阿國過世後,遺產都是由他繼承。

法官審酌,阿華以法定繼承人身分,單獨繼承阿國所有的遺產,若是覈准阿華在繼承養父阿國的遺產後,終止收養關係,明顯有失公平。日前依法宣判,阿華聲請終止他與收養人阿國之收養關係,於法未合,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