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麗花丈夫偷生子 法官確判決有親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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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姓男子聲稱國寶級歌仔戲演員楊麗花丈夫骨科醫師洪文棟之子,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訴訟士林地方法院認爲徐男曾受洪撫育,應視爲已受洪男認領,判決2人有親子關係存在,高院也認定有親子關係。可上訴。

洪文棟前年死亡後,由楊麗花及其子女承受訴訟,提起上訴,但高院認爲,楊女等人並未舉證證明徐經他人收養,抗辯徐男提本件訴訟並無確認之利益,尚非可採。

高院表示,徐男與洪文棟會面時均以「爸爸」稱呼洪,洪也未否認、駁斥,且洪文棟也曾提供徐生活費用,堪認2人有親子關係存在,因爲血緣關係存在,洪文棟又有撫育的事實,可視爲已認領,徐請求確認親子關係存在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