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11月末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爲405.6萬億元 同比增長7.8%
初步統計,2024年11月末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爲405.6萬億元,同比增長7.8%。其中,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餘額爲251.69萬億元,同比增長7.4%;對實體經濟發放的外幣貸款摺合人民幣餘額爲1.35萬億元,同比下降21.5%;委託貸款餘額爲11.21萬億元,同比下降0.5%;信託貸款餘額爲4.29萬億元,同比增長10.8%;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餘額爲2.29萬億元,同比下降14.4%;企業債券餘額爲32.28萬億元,同比增長2.5%;政府債券餘額爲79.33萬億元,同比增長15.2%;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餘額爲11.67萬億元,同比增長2.6%。
從結構看,11月末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餘額佔同期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的62.1%,同比低0.2個百分點;對實體經濟發放的外幣貸款摺合人民幣餘額佔比0.3%,同比低0.2個百分點;委託貸款餘額佔比2.8%,同比低0.2個百分點;信託貸款餘額佔比1.1%,同比高0.1個百分點;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餘額佔比0.6%,同比低0.1個百分點;企業債券餘額佔比8%,同比低0.4個百分點;政府債券餘額佔比19.6%,同比高1.3個百分點;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餘額佔比2.9%,同比低0.1個百分點。
注1:社會融資規模存量是指一定時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餘額。數據來源於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等部門。
注2:自2023年1月起,中國人民銀行將消費金融公司、理財公司和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三類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納入金融統計範圍。由此,對社會融資規模中“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和“貸款覈銷”數據進行調整。2023年1月末,上述三類機構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餘額8410億元,當月增加57億元;貸款覈銷餘額1706億元,當月增加30億元。文中數據均按可比口徑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