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頭販毒遭逮人贓俱獲 被警壓制狂喊「打給律師」!下場出爐

臺中市黃姓藥腳去年底配合警方,與22歲陳姓藥頭「假面交」釣出對方,雙方交易之際,埋伏警方一擁而上將陳逮獲,陳一度掙扎「不從」高喊着「打給律師」。(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黃姓藥腳(右)去年底配合警方,與22歲陳姓藥頭(左)「假面交」釣出對方,雙方交易之際,埋伏警方一擁而上將陳逮獲,陳一度掙扎「不從」高喊着「打給律師」。(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黃姓藥腳去年底配合警方,與22歲陳姓藥頭「假面交」釣出對方,雙方交易之際,埋伏警方一擁而上將陳逮獲,陳一度掙扎「不從」高喊着「打給律師」,最終被搜出安非他命等毒品移送偵辦。據悉,陳嫌擔任藥頭1包僅獲利500元,最終恐吃上3年6個月牢飯,得不償失。

臺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去年底查獲施用毒品的黃姓藥腳,經溯源追查發現,黃藉由通訊軟體Telegram向暱稱「Gary」的不明人士購買。經對黃曉以大義,黃總算同意配合警方誘捕販賣毒品的「Gary」陳姓藥頭,警方隨即報請臺中地檢署指揮,展開誘捕行動,由黃先透過通訊軟體與陳談妥價格3500元並約定面交。

雙方約定於毒品交易之際,埋伏警力一擁而上一舉查獲陳嫌,陳落網後「不從」而奮力抵抗、掙扎,最終仍遭員警制伏,直到被警方上銬才直喊「我要打給律師」急尋律師辯護;警方在其身上搜出安非他命等毒品,全案依販毒罪嫌移送起訴。

臺中地院審酌,陳無視國家杜絕毒品犯罪的禁令,爲了謀取不法利益,販賣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的犯罪行爲,未能成功,但行爲值得譴責;雙方以3500元約定交易毒品安非他命1包,若交易成功,陳男即可獲得利潤500元,即便獲利慘澹,法官仍認定是陳基於營利的目的而販毒,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警方呼籲,青少年朋友切勿因同儕誘使或壓力,輕易嘗試毒品甚而染上毒癮,以免造成身體危害。此外,爲貫徹警政署「青春專案」及「精進緝毒」工作,針對毒品情資及不法處所,均會主動清查並加強蒐證,嚴打嚴辦根絕不法,瓦解毒品犯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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