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績蜜糖遭盯上 保險業哀求別罰

利率變動型壽險,即在保單預定利率之外,會依保單「區隔資產」報酬率,去計算出「宣告利率」,作爲計算保單價值準備金的依據;簡單來說,就是壽險公司向保戶收100元,扣掉必要成本後,剩下約95元拿去投資,會單獨列帳、單獨計算報酬率,例如投資95元美元債券,年化報酬率4%,在扣除信用風險、避險成本後,壽險公司決定3%的宣告利率,這利率可能適用1年或1個月,扣掉保單預定利率1.5%後,1.5%乘上95元,就是保戶的一個月或一年內的增值金額。

保險局自2020年7月1日後要求利變保單應有「3+1」的檢視,前三項是訂定宣告利率時的檢視,一是保單利潤測試指標不得爲負,即保單不能賠錢;二是建立合理平穩的宣告利率機制,多是債券利率扣去必要利潤及費用,不能用股息或基金配息等不穩定的指標作爲每月宣告依據;三是每月宣告利率會議應完整檢視各評估項目,如區隔資產報酬率、債券收益率等。

四是風險及銷售後的管理,要求各公司不得以宣告利率作爲市場競爭手段,銷售時使用的文宣、廣告及話術,都不能用宣告利率、保單報酬率等,與銀行存款或其他金融商品作比較,也不能以調高宣告利率或投資爲訴求。

壽險業者表示,宣告利率會議中討論美國可能升息、其他壽險公司宣告利率的情況,是提供訊息,並非作爲宣告利率的決定依據。

在2026年接軌保險負債會計公報(IFRS17)前,雖然利變保單對接軌IFRS17沒有幫助,但對拉低資金成本、降低獲利門檻極有幫助,且ICS要求資產負債幣別匹配,現在壽險公司新臺幣保單約60%是美元資產,所以不少壽險公司衝美元利變壽險就是要解決幣別錯置問題,所以希望保險局可以放大家一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