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噪音車擾人清夢 竹縣增攔查次數、加強取締
新竹縣環保局與警察局保持密切聯繫,請警察局例行臨檢時,協助登記疑似高噪音車輛。(新竹縣府提供/邱立雅竹縣傳真)
新竹縣政府環保局於去年2月在竹北市臺1線中華路上,設置縣內首支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上路至今成效頗佳,成功遏止噪音車影響居民生活安寧,爲再提升成效,今年將再增3處固定式聲音照相外,3月起增加每月夜間攔查次數,盼強化高噪音車輛取締,維護居住安寧。
縣內首支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15個月以來拍,到1萬1077件超過偵測標準車輛,成功告發309輛車次。爲讓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發揮遏止噪音車目的,環保局多方評估並有縣民希望將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置住所附近道路的常規路測設備,因此環保局今年擬在竹北市興隆路等噪音陳情熱點路段,新增3支固定式聲音照相加強取締。
環保局指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跟進後,爲再提升成效,降低民怨,將往常每月1至2次的夜間機動車輛攔查或移動式聲音照相,從3月開始每月次數最高增加至5次,攔查次數增加後,截至目前已攔查登記可疑車輛達70輛,環保局發文予登記車輛車主前往環保局指定地點複驗,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者依法開罰。
環保局也與新竹縣警察局保持密切聯繫,請警察局例行臨檢時,協助登記疑似高噪音車輛,至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舉發,再由環保局發文通知車主至指定地點複檢,希望多管齊下,減少陳情案件,提高居民生活品質。
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有嚴謹規範,因聲音有累加及干擾等特性,凡是車輛影像前後3秒有車、車牌無法辨識、風速>5m/s、地面潮溼等,依規定都不予裁罰,以避免爭議,因此新竹縣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告發率達2.79%,已是全國縣市排名第4位。
除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環保局也在民衆檢舉熱點執行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作業,針對行進間的車輛偵測噪音、辨識車號後拍照取締。不過車輛只要沒有不當改裝或刻意拉高引擎轉速等不當操駕行爲,就不會有超標情形,不用擔心受罰,但若超過管制標準將依噪音管制法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到3600元以下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