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險在身邊(第二十一期)防範非法集資

(原標題:以案說險在身邊(第二十一期)防範非法集資)

一、【案例簡介】

2015年8月,C女士在跟小區的鄰居S女士聊天的過程中,得知其最近在“某包金融”APP 上購買了“理財”產品,並且收益較銀行的理財、基金產品高很多。看到鄰居的收益情況,C女士不可避免的心動了,於是立即向鄰居諮詢相關購買手續,在瞭解清楚後,C女士在該APP內購買了10萬元“理財”。

半年後,該APP已無法正常存取,C女士致電了客服人員,但電話一直無法接通,便跟鄰居瞭解情況,結果鄰居也是愁眉苦臉,哭着說前期投入的錢一樣取不出來。一個月後,C女士接到了當地公安機關工作人員的來電,被告知“某包金融”APP因使用“高收益”吸引用戶,涉嫌非法集資,已被公安機關介入進行相關調查,其10萬元的本金公安機關將盡力追回。此時,C女士才反應過來,懊悔自己不該相信“高收益”的騙局。

二、【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C女士受到了“高收益”的誘惑,沒有提高警惕,因爲盲目跟風纔會上當受騙。但高收益意味着高風險,還可能還可能是投資騙局,投一次就血本無歸!

非法集資常見手法之一就是承諾高額回報。不法分子爲了騙取更多的人蔘與集資,往往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並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人遭受經濟損失。

三、【消費風險提示】

根據《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爲。

非法集資行爲需同時具備三要件:一是“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即非法性;二是“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即利誘性;三是“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即社會性。

規避非法集資陷阱的“三要、三不要”原則:一要理性,不要僥倖;二要穩健,不要冒險;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所以,我們一定要要堅守理性底線,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風險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實際,問問家人朋友怎麼看,不要被賭 博心態和僥倖心理矇蔽雙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