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申報 三點不漏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民衆申報遺產稅時要小心三大地雷。 聯合報系資料庫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民衆申報遺產稅時要小心三大地雷,包含退休金、銀行保險箱、死亡前二年贈與特定親屬財產等,經常會漏報,提醒納稅人留意規定。
高雄國稅局表示,親人申請退休後死亡,由繼承人領取的退休金,也要併入遺產申報;另外,存放在銀行保管箱中的物品,也經常會遺漏,民衆在親人去世時記得盤點財產狀況。此外,死亡前二年贈與財產,最常被忽略,國稅局提醒,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或特定近親的財產,在申報遺產稅時,都要納入遺產總額。
財政部也提醒,計算遺產稅時要記得撥算盤,例如拋棄繼承究竟劃不划算?
官員表示,臺灣傳統觀念認爲要將財產留給長子、長孫,不過若全數繼承人辦理拋棄繼承,所要繳交的遺產稅,可能比全數繼承所要繳納的金額還高,申報前要先試算再決定。
舉例來看,林先生2022年1月死亡,適用遺產稅免稅額1,333萬元,配偶尚未過世,膝下兩男兩女皆已成年,次男爲重度身心障礙者。
林先生擁有四筆土地,公告現值各爲2,000 萬元、900萬元、1,200萬元、300萬元,房屋一棟,死亡當時評定現值爲80萬元,且銀行裡還有活存30萬元、定存100萬元,申報遺產稅時,配偶、次男、長女及次女皆拋棄繼承,由長男繼承。
但仔細試算,林先生一家的情況,拋棄繼承時應繳納310.4萬元遺產稅;但若配偶、次子、長女及次女皆繼承,扣除額提高爲1,434萬元,包括配偶扣除額493萬元、親屬扣除額200萬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618萬元及喪葬費 123萬元,淨額剩1,843萬元,適用10%稅率,遺產稅只須繳184.3萬元,一來一回就差百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