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用品退場!桃園旅宿新規上路 29家業者全數合格
桃園市環保局配合環境部新制上路,首周進行29家業者輔導稽查,全數皆符合規定。(桃園市環保局提供)
近年由於一次用產品被廣泛使用,產生大量塑膠垃圾、衍生環境污染及間接影響人類健康問題。環境部公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以減少旅遊及住宿產生之塑膠垃圾,並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桃園市環保局配合環境部新制上路,首周進行29家業者輔導稽查,全數皆符合規定。
環保局長陳世偉指出,新規定已於前年7月17日公告,讓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及其他住宿業有1年半的時間準備,期間環保局輔導業者將備品消化、進行客房設施調整及人員教育訓練。爲了避免法規實施後,業者誤觸法規,去年間也進行多次現場輔導及法規線上說明會,輔導旅宿業者營業場所符合法規規範。
環保局提醒,「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後,旅宿業者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包括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4小瓶,並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個人衛生用品,包括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6小品供消費者自由取用,若違反則可處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新規定上路後,仍會持續宣導及輔導稽查,呼籲旅宿業者落實新政策規定。也提醒民衆朋友出外旅遊,可以自備環保杯盛水飲用、自備毛巾等物品,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習慣,共同努力減少一次性用品產生,爲環保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