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一教學...國中生遭羽球教練性侵:看到很像的人還會怕

一審認男教練犯未滿14歲男子猥褻共2罪各處10月,又犯未滿14歲男子性交共12罪各處3年3月,不服上訴二審遭駁回。圖/本報資料照

檢警調查,2019年3月底至4月間,教練先後帶同球員到其住處房間內,脫下其外褲及內褲,徒手握住陰莖前後套弄共2次。同年5月至10月間在同一地點,脫下外褲及內褲後口交共12次。事後,他告知同班同學,經轉知學校輔導老師後通報循線查獲。

教練說,週六晚上會在校外羽球場地指導他,因先前時間教球流汗要回家梳洗,所以先順路去戴他到家裡、讓他到樓上玩電腦,待其沖洗完畢,再帶他出去練羽球一對一指導。他否認有何對球員打手槍猥褻、口交。教練辯稱,不知道爲何球員後來不練球了,他曾經詢問對方,那時他知道對方有發燒。

球員表示,他想說都是男生,應該沒關係,當時他不知道這樣是不正常,也不知道要怎麼辦?他就讓教練脫他褲子,幫他自慰,他記得比較清楚是第1次及倒數3、4次,最後1次教練脫他褲子幫他口交,頻率是1、2周1次。他說,現在覺得自己很笨,當時爲什麼會覺得這是很正常的事,沒有去拒絕對方,他現在看到跟對方外貌很像的人,他會害怕。

母親說,2019年間兒子有詢問過她,若他不繼續練羽球,她會很失望嗎,她鼓勵他繼續學,他有1項技能對他升學有幫助;直到學校老師聯絡說兒子有遭性侵害才知道,當天他下課後主動跟她說,並請她不要太激動,說學校已經有處理這件事情了。

案發後,檢方囑託醫院對受害者精神鑑定,距離他遭受性侵已有1年多,但他在心理衡鑑時仍表示,「我被相信的人欺騙了、我覺得沒有保護好自己、我擔心自己的安全、我擔心再一次受到傷害」等。經評估他仍受到性侵事件影響出現逃避創傷事件反應,導致責怪自己,已符合創傷後壓力症等症狀。

臺南高分院認爲,原判決認事用法,核無不合,量刑也未逾越法定範圍,也未濫用其職權,應屬適當。被告上訴否認犯行無理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