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FUN券到文化幣 學者:假消費不意外
文化幣爆爭議 製表/生活文教中心
首次常態化的文化成年禮金,十六至廿二歲每人一千兩百點文化幣,上週六開放領用,不料纔不到一個禮拜,已傳出轉售、收購、購買化妝品、美甲商品等亂象。對此,學者呼籲文化部應防範「假消費,真兌現」的現象,並落實追蹤領取補助的使用者,是否有成爲真正的文化消費者。
臺灣師範大學表演藝術所前所長夏學理表示,過去發放藝FUN券時,就曾提醒可能發生「假消費,真兌現」的事件,如今再度發生,一點也不意外,呼籲文化部做好防範。
夏學理強調,無論是過去的文化護照、藝FUN券還是現在的文化幣,都應該要落實追蹤領取補助的使用者,瞭解使用者是否有真正成爲文化消費者。
他也提到,文化幣在視聽娛樂類有特別限定要花在國產電影、本土藝人表演,但音樂會、舞蹈、畫展、博覽會等卻未被限制,有所矛盾。
中華民國出版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吳政鴻說,很多同業會想知道,這些在書店使用的文化幣,購買品項有多少屬於書籍類?文化部目前僅公佈有多少文化幣用在「書店」,呼籲可以透過業者來統計相關數字,替出版業者解答這個疑慮。
故事工廠劇團共同創辦人林佳鋒表示,在表演藝術界,也有聲音質疑年輕人拿到文化幣「是不是都拿去誠品買東西?」或是購買其他票券、看電影。但他認爲,與其問這個問題,不如問問藝文從業者,要如何吸引年輕人把文化幣用在其他的藝文消費上,文化幣的推動不會在一、兩年內就看到效果,「我們表演藝術自己也要爭氣」。
邊譜書店店長、獨立書店文化協會理事長廖英良表示,如果年輕人只是一次性拿到一筆錢,很可能會「花掉就沒了」,但若是從十六歲起連續拿到七年,能促進年輕人規畫使用,也刺激他們對書籍、藝文活動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