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紫微斗數男老師愛上女學生 人妻捉姦怒求償判賠金額出爐

已婚紫微斗數男老師愛上女學生,人妻求償,臺北地院判賠4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留美碩士的王姓男子回臺後教學紫微斗數,卻愛上年長他12歲的68歲鄭姓女子,王妻找徵信社跟蹤監視後發現2人一起出遊並同住飯店,王妻提告求償2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認爲,王男與鄭女同住旅店之行爲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判賠40萬元。可上訴。

王妻表示,她在外商公司擔任資深業務經理,平時工作雖繁忙,仍會每天抽空打電話關心王男,但去年2月起他卻常常未接來電,且從他消費之信用卡帳單,多次發現他所告知行蹤地點與消費地點不一致,經調查發現他與女學生不當交往、出遊,提告求償200萬元。

王男辯稱,與女學生僅止於師生情誼,並無通姦及侵害配偶權之情事,只是因女學生年事已高行動不便,容易踩空摔倒,他出於善意攙扶年長自己12歲之女學生行走避免她不慎摔倒,否認有婚外情。

臺北地院勘驗王妻提供的照片發現,有多張鄭女可自己行走且行動自如之照片,王男的辯詞不可採,王及鄭不避嫌而親密互動,其所爲應足以破壞王妻婚姻圓滿狀態與幸福,情節實屬非輕,考量兩造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判2人須賠償王妻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