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不良分子尋仇…一槍險些打死訪友者 遭訴殺人未遂

宜蘭50歲陳姓男子是員山鄉不良分子,和當地1名張姓男子素有嫌隙,6月初糾集同伴持槍上門尋仇,恰好張男的友人鄧姓男子從外縣市到訪,在衝突中幫忙擋門,陳男用霰彈槍朝門板開槍,子彈穿過鄧男胸口,離心臟只有幾公分,搶救後倖免於難。檢方日前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陳男等6人。

陳男是員山鄉人,是當地治安顧慮人口,2022年間在網路上購買1把非制式獵槍(霰彈槍)、2把非制式手槍、不詳數量的子彈和2把武士刀。他和同鄉的張男積怨已久,今年6月5日上午6時許,糾集友人,分乘3輛車、持霰彈槍與數把手槍、武士刀到張男住處尋仇。

起訴書指出,陳男與42歲藍姓男子與張男在張男家門口談判,沒多久就吵了起來,張男躲回門後,恰好來拜訪的鄧男見事態不對,也在門後幫忙堵住門板;陳男大怒,端起霰彈槍朝木製門板發射,其中1顆子彈擊碎門上玻璃窗,射中鄧男的左胸口,再從右後背穿出,恰好閃過心臟。

部分鉛彈和玻璃碎片留在鄧男胸口,他當場大量失血暈厥,旁人趕緊報警叫救護車,送往陽明交大附醫,清創縫合後救回一命。陳男等人開槍後火速逃逸,警方循線追捕,當天下午1時許先在五結鄉逮到陳、藍2人,扣得霰彈槍等物,下午2時許在花蓮新城鄉逮到另外2人,6月10日、11日再抓到2人。

鄧男復原後在偵查中表示,陳男應該是要對張男開槍,後續也沒有對自己補槍,但既然開了槍顯然是要殺人,堅持以殺人未遂提告;陳男等人在偵查中坦承不諱,不過其中1把手槍是藍男所有,他供稱該槍與8顆子彈是在壯圍鄉某處「路上撿來的」。

檢方日前偵結,依殺人未遂罪起訴陳男,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藍男、謝姓男子、江姓男子、俞姓男子與另一名陳姓男子。

宜蘭地檢署日前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條例等罪,起訴陳姓男子等6人。本報資料照

宜蘭陳姓男子在網路上購入1把霰彈槍,今年6月找人尋仇時開槍誤傷鄧姓男子,遭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宜蘭警方案發當天在五結某中古車行抓獲陳男、藍男2名犯嫌,扣得霰彈槍。圖/宜蘭縣警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