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私人遊艇「佔地爲王」載客營利 恐遭罰20萬元
宜蘭縣五結鄉的大閘門簡易碼頭,傳出有私人遊艇長期霸佔碼頭公共空間,私自增設浮動碼頭,還加裝圍欄把周圍都圍起來並上鎖。(民衆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縣五結鄉的大閘門簡易碼頭,傳出有私人遊艇長期霸佔碼頭公共空間,私自增設浮動碼頭,還加裝圍欄把周圍都圍起來並上鎖,長達將近二年不讓其他船隻在此停靠,佔地爲王載客營利。縣府海洋觀光發展所表示,若未經許可私自設置,會請主管機關按照《水利法》相關規定裁處罰緩,最高可罰20萬元。
五結清水大閘門位於冬山河下游入海口處,是一個重要的水利設施,目前縣府進行改建工程中,預估2027年上旬完工,改建後的寬度將達到30.5公尺,成爲全國規模最大的水閘門;除肩負防洪防潮功能,還能兼顧生態與觀光需求,有助於保障冬山河排水系統集水區民衆的生命財產安全,成爲縣內重要景點。
附近漁民表示,碼頭原則上是爲漁民所設置的,該私人營業級遊艇的霸佔行爲根本是鳩佔鵲巢,至少也要留有聯繫方式,若每艘船都像那艘遊艇的停靠法,還加裝欄杆圍成ㄇ字型,整個破壞大家的規矩了,那其他船要停哪裡?簡直是無禮行爲,怒批「真鴨霸」!給人觀感很差。
海洋發展所所長林芳民表示,五結簡易碼頭是在河堤範圍內,按照《水利法》第63-5條規定,海堤區域內養殖、種植植物或設置改建、修復或拆除建造物或其他設施,非經許可不得爲之;後續已至現場稽查2次,也勸導過2次,如果還沒改善,會請主管機關依《水利法》第93-4條相關規定裁處。
林芳民指出,主管機關得限期令行爲人回覆原狀、拆除、清除或爲適當處理;屆期不遵行者,得按次處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若行爲人、違法情事所在之建造物或土地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屆期不遵行主管機關命令時,主管機關得代爲履行,並命其繳納代履行費用。船主3日已全部拆除並拒絕受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