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陳同佳註記未撤銷 只能這樣來臺
移民署表示基於飛安考量,陳的註記未撤銷。(本報資料照片)
移民署23日表示,陳同佳日前遭我方註記「不核發登機證」,但不代表他被禁止入境,我方只是註記他不得以網籤或落地籤來臺,陳若想入境,必需以臨櫃方式申請,此項作法未曾改變,他的註記也沒有撤銷。
移民署指出,內政部長徐國勇已在立法院明確說明,陳同佳是殺人重犯,不能隨便申請網路籤證,自行搭機來臺,這是以飛航安全來考量,同意讓他登機,並非取消註記。
包括陳同佳、牧師管浩銘,日前都遭移民署註記「不核發登機證」,陳不允許以落地籤、網路籤的方式來臺,目前可行的方式有二,一是先向臺灣駐港辦申請簽證,我方國安部門會依安全考量評估、發證,二是由我方檢警已前往香港,陳若有心投案,因循管道和司法人員接觸,在他們的陪同下來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