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爲減少人流 解封后10天再來延長停留期限都不算逾期
新冠肺炎第3級警戒,移民署表示針對外來人口停留期限將自動延長只需在解封后10日內到服務站辦理。(圖:移民署提供)
新冠疫情警戒第3級延長到7月12日,移民署針對在臺停留、居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持續實施暫緩臨櫃辦理延期措施,將自動延長停留、居留期限,外籍人士可等到疫情紓緩,再前往移民署服務站補辦。
移民署表示,全過疫情警戒第3級期間,爲了避免接觸及人流移動,兼顧外來人口的安全及權益保障,日前已經實施自動延長拘留30日措施,只要於疫情警戒標準降爲第2級起30日內,到服務站辦理居留手續即可。
另外,針對外來人口的停留效期,像是來臺短暫停留3個月的旅客,可以暫時不用到服務站辦理延期停留及離臺手續,等到疫情警戒標準下降至第2級隔天起10天內,再準備相關文件到服務站補辦延期停留,另外,也可以直接到機場辦理手續後離境,都不算是逾期居留、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