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警戒降 蘆洲警稽查大執法 8月以來告發酒後駕車19件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於本(8)月20日晚間配合警政署所頒佈「全國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執行轄內酒駕肇事熱點專案勤務臨檢及取締工作(蘆洲警提供/戴上容新北傳真)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於本(8)月20日晚間配合警政署所頒佈「全國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執行轄內酒駕肇事熱點專案勤務臨檢及取締工作(蘆洲警提供/戴上容新北傳真)
疫情已於7月27日從三級警戒降爲二級警戒,短途旅遊、小型餐敘及家庭聚餐等行爲漸漸恢復常態,新北市蘆洲警分局於本(8)月20日晚間配合警政署所頒佈「全國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執行轄內酒駕肇事熱點專案勤務臨檢及取締工作,除編排專案勤務加強稽查取締酒駕外,蘆洲警分局8月計已告發酒後駕車19件,希望民衆於降級解封聚餐之餘,仍應遵守交通規則,避免發生事故,後悔莫及。
除前述取締酒駕臨檢勤務外,更編排與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合作於同時段加強稽查不合格之噪音車輛,在環保局、交通分隊及轄區派出所員警的嚴格稽查及仔細檢驗下,一共攔下48輛車,開出8張罰單,包括違反新北市噪音管制條例、改裝燈光、改裝排氣管、車體、無照駕駛、駕照吊照後仍駕車、越級駕駛、未依規定改裝車輛等等。
警方指出,由於危險駕駛、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將使車輛安全結構減弱,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檢驗;改裝排氣管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43條,最重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款。呼籲車主勿爲突顯個人喜好或吸引目光,不當改裝車輛恐造成車體結構改變致生不可挽回的安全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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