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比較「違規停車零容忍專案」績效 賴清德:不準

南市賴清德,針對議員質詢有關違規停車零容忍專案」績效議題澄清說明。(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長賴清德30日針對市議員質詢有關「違規停車零容忍專案」績效議題澄清指出,此案是從104年4月9日開始實施,如要比較零容忍專案實施後的A1跟A2事故結果,比較104及105年1月到5月20日同期績效,無法得到準確結果。

有關「違規停車零容忍」執法績效,根據警察局統計,臺南市警三分局轄區105年1月1日至5月20日止,共計取締2371件,相較104年同期1019件,增加1352件;「機車安全GO」執法績效,統計臺南市警三分局105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執行1個月),共計取締1115件,相較去104年同期132件,增加983件。

臺南市警三分局105年1月1日至5月20日止A1類(死亡)與A2(受傷)類交通事故資料,與去104年同期比較:A1類:累計發生A1類7件、死亡7人,與104年同期發生6件、死亡6人,增加發生1件、死亡1人。A2類:累計發生A2類1513件、受傷1967人,與104年同期發生1609件、受傷2092人,減少發生96件、受傷1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