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充電車格數量不足籲市府增加 盧秀燕:贊成
因應電動車數量逐年增加,臺中市多位立委要求市府「超前部署」,增加公有停車場充電車格比例。(臺中市政府提供/張亦惠臺中傳真)
因應節能減碳等趨勢,近年來電動車數量持續增加,臺中市議會定期會19日舉辦路外停車場充電樁專案報告,臺中市議員黃馨慧、黃佳恬及李中都認爲充電車格應再增加,以因應趨勢。臺中市長盧秀燕表示贊成,但要提高到多少還需視數據討論。
黃馨慧指出,根據自治條例中第30條第2款規定,公有停車場車位達50格以上應設「1處以上」充電設備,民間停車場則由交通局另訂。檢視臺中目前公有、且達50格以上的停車場有151處,已設充電設備就是所謂「充電樁」共設置300樁,只符合自治條例最低要求的「一處以上」。
黃馨慧強調,交通局的公有停車場充電設備車格只符合法規「最低要求」,民衆感受不到市府想要推動並鼓勵民衆「棄油轉電」車的善意,建議在高需求度的公有停車場,增設快速充電設備。黃佳恬也說,電動車使用人口日趨上升但充電樁設置速度跟不上,希望市府將現有充電樁比例由2%提高至10%。
截至今年2月爲止,小客車跟電動車佔比爲98.5%跟0.5%,電動車佔比從2020年的0.15%上升至0.5%。交通局副局長江俊良表示,臺中市2022年有210座充電樁,2023年上升到300樁,是六都之冠,電動車會逐年增加是趨勢,交通局會滾動式檢討,慢慢增加數量,避免排擠小客車停車空間。
市議員李中提醒交通局,目前充電站與充電樁的設置規畫期程,可能無法因應電動車時代的加速來臨,市府要「超前部署」,另,也請都市發展局加強社區大樓加裝充電樁的推廣作業,才能落實臺中的節能減碳政策。市議員李文傑也要求市府在甲安埔海線地區增設充電樁及快充站,方便電動車充電。
交通局補充,公路總局已在研擬快慢充設施設置補助計劃,待相關補助計劃確定後,將積極向中央爭取補助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