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桃園燈會總預算7430萬 市府:與往年相近
桃園燈會遭桃園市議員質疑預算過高的問題,對此桃園市政府則迴應與往年預算相近。(姜霏攝)
今年桃園燈會沒有主燈,也是六都燈會負面聲量第一,桃園市議員王珮毓說,這次燈會總預算竟然高達7430萬。對此桃園市政府回覆,此次燈會的預算與過去幾年相近,也無規避採購法一事。
王珮毓表示,今年桃園燈會標案4900萬,更荒謬的是在燈會結束近一個月再追加2530萬經費,追加比率超過五成,總預算高達7430萬。王珮毓質疑,桃園市政府財政紀律出現瑕疵,勞務採購的行政流程更是疑雲重重。
王珮毓也說,桃園燈會展演僅12天,在展期結束後追加將近五成預算,造成驗收困難、明顯行政疏失、違背預算法定原則,展出成果引起重大爭議,且經營控管成本能力有嚴重問題。
桃園市政府迴應,除去年外,近年桃園燈會辦理規模皆爲7千萬左右,此案活動經費規模與2019、2020及2022桃園燈會相近。該案依規定辦理後續擴充的採購是因這次燈會雙主場布展範圍廣,且辦理模式不同以往,考量場域空間、民衆參與程度及服務設施等因素,依活動實際需要加強每日雙場地舞臺與藝人團體表演、燈飾裝置、指引牌面、服務人力、接駁車等工項皆爲必要項目。
桃園市政府也說,此次燈會依照投標廠商資格及特殊或鉅額採購認定標準第八條規定勞務採購金額爲2千萬元,此案確屬鉅額採購,並無規避採購法之情事,今年桃園燈會於去年7月21日上網公告時採購金額即循往例定爲7,400萬元(原預算4,900萬元,保留後擴2,500萬元);另辦理後續擴充的採購是配合活動規模、規畫內容及活動期間現場民衆服務需求所需,辦理契約變更之程序也無違反採購法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