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籍臺灣女婿摩鐵內欲淫女網友 櫃臺來電「時間到了」

因結婚定居臺灣的印度男子曼蘇卡尼結識女網友,兩人去年初約見面,曼蘇卡尼開車載對方到松山一家汽車旅館休息、飲酒,意圖性侵,因櫃檯來電提醒「時間到了」,他才作罷。女網友向臺北市警松山分局報案,曼蘇卡尼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判1年9月徒刑;臺灣高等法院今減爲1年7月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曼蘇卡尼(Mansukhani)大學畢業就來臺工作,之後結婚並定居,從事禮品貿易。因曼蘇卡尼與臺籍妻子育有2個孩子,法官考量沒有證據顯示他未來會繼續危害我國社會安全,因此未將他驅逐出境。

女網友表示,她透過約會APP「Tinder」結識曼蘇卡尼,相約2023年1月12日見面,當晚曼蘇卡尼開車載她,她以爲是要去吃飯,但路上的餐廳都滿了,對方說「帶妳去一個地方、叫外送」,結果就進了汽車旅館。

她說,當曼蘇卡尼摸她時,她就有反抗,但對方將她壓在牀上,她還問「爲什麼要這樣做?」後來是因爲房務員打電話說「時間到了」,這才逃出狼爪。她稱當天有先說不要發生任何性關係,對方沒說什麼。

曼蘇卡尼受審時,妻子還擔任輔佐人。曼蘇卡尼否認強制性交,辯稱「只是想讓她開心」,才依對方要求親吻脖子,他沒有強壓被害人,也沒有掏出生殖器性交。

北院調查,被害人會傳訊息給朋友,請朋友半小時後打給她,就是預防進汽車旅館會發生危險,曼蘇卡尼反指女方有幫派背景,想借機訛詐金錢,說法沒有根據。因被害人外陰部、陰道深處都沒有采到精子細胞,北院認定是性交未遂,審酌曼蘇卡尼犯罪的危害較既遂犯低,依刑法未遂犯規定減刑。北院批評曼蘇卡尼第一次與女網友見面就犯案,可見他不尊重對方性自主權,判1年9月刑。

不過高院審理時,量刑因子改變,高院除撤銷原判決、改判1年7月刑外,宣告緩刑4年並付保護管束,曼蘇卡尼暫免牢獄之災。

已婚的印度籍男子曼蘇卡尼載女網友至臺北市松山區一間汽車旅館,他意圖性侵時因櫃檯來電提醒「時間到了」,女網友逃過一劫。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