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杯減塑政策推行滿月 高市查獲31違規店家
高雄市飲料店自7月1日起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新規定實施1個月,環保局加派人力稽查,目前已有9成以上商家符合規定。(高市府環保局提供/洪浩軒高雄傳真)
高雄市飲料店自7月1日起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新規定實施1個月,環保局加派人力稽查,目前已有9成以上商家符合規定。(高市府環保局提供/洪浩軒高雄傳真)
高雄市飲料店自7月1日起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新規定實施1個月,環保局加派人力稽查,目前已有9成以上商家符合規定,但仍查獲31家飲料店門市違規使用一次用塑膠杯。(高市府環保局提供/洪浩軒高雄傳真)
爲配合行政院環保署落實「減塑政策」,高雄市飲料店自7月1日起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新規定實施1個月,環保局加派人力稽查,目前已有9成以上商家符合規定,但仍查獲31家飲料店門市違規使用一次用塑膠杯,環保局依法開立勸導單,令業者限期改善。
高市府環保局表示,7月1日禁用一次性塑膠杯新規定上路後,環保局兵分多路稽查前鎮瑞隆路、鳳山大明路、楠梓德賢路及三民熱河一街等商圈,發現有9成以上店家符合規定,但截至7月31日止,仍有查獲31家飲料店使用一次用塑膠杯。
環保局指出,違規使用一次用塑膠杯的店家,多半是小型自營的非連鎖店家,因尚有少量塑膠杯庫存待消化,因而違規繼續使用,經稽查人員現場輔導後,立即開立勸導單,勒令違規業者限期改善,並請業者儘速準備符合規定材質的飲料杯。
高市府環保局長張瑞琿表示,一次用產品減量政策得靠民衆從消費端一起落實,爲了引導消費者逐漸養成自備環保杯的習慣,高雄首創號召11家品牌業者成立「飲料店減塑大聯盟」,民衆只要於7月到9月活動日持環保杯消費就可享有雙重優惠,活動持續發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