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男硬上16歲酒醉女友!好兄弟也凍未條「學校操場玩3P」 她崩潰休學

彰化一名男子趁着16歲小女友酒醉,直接在學校操場硬上,好友也忍不住一起侵犯;女子事後身心崩潰,還爲此休學。(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彰化一名20歲鐵工阿宏帶着16歲的女友小涵,與朋友阿國(均化名),3人一起在某國中操場喝酒聊天,沒想到酒後阿宏竟當着朋友面前強脫小涵褲子,接着直接硬上,阿國見狀也忍不住脫褲侵犯,2人就這樣輪流性侵小涵。事發後,小涵身心受創,因喘不過氣、情緒低落等症狀看身心科,最後還爲此休學。最終阿宏被依成年人與少年共犯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5年10月。

判決指出,事發於2023年7月某日凌晨0時至2時,20歲的阿宏在彰化某國中的操場旁,與當時年僅16歲的女友小涵和少年阿國一起喝啤酒。小涵不勝酒力,意識昏沉,阿宏竟揪阿國一起侵犯女友,兩人不顧小涵的反抗,阿宏先將女友的外褲和內褲脫下硬上,再換由阿國性侵,後又輪到阿宏,而阿國此時則將生殖器放入小涵口中,兩人共同以強暴手段,違反小涵意願而爲性交行爲。

事發後,小涵身心受到嚴重侵害,因喘不過氣、頭暈、情緒低落、煩躁、手腳發冷等症狀需前往身心科進行治療,最後甚至爲此休學。

阿宏於審理時自述,案件是爸爸幫忙賠償和解,家中還有2個妹妹在讀書,因此想幫忙分擔家計,「我知道我做錯了,我被羈押4個月,在裡面反省很多,對不起他們,害被害人的精神狀況變成這樣子」。

辯護人表示,阿宏是因酒後神智茫然,未能控制自身行爲導致,且案發後仍與小涵同居一段時間,感情仍然維持良好,之後是因阿宏認爲不宜介入小涵的生活而疏遠,被女方誤會不關心該案,造成小涵不滿,而阿宏年紀很輕,因不瞭解本案情節輕重,並非逃避卸責,加上家中經濟環境不佳,仍與女方和解、賠償,請求從輕量刑等語。

彰化地院審理,阿宏與年僅16歲的小涵爲男女朋友,竟罔顧小涵信任,未尊重性自主意願,不顧小涵已出手阻止、抵抗,與少年阿國一同對女方性交,造成女方身心受到嚴重侵害而休學,也對阿國的發展產生不利影響;考量阿宏坦承犯行,已與小涵達成和解,最終依成年人與少年共犯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5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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