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法通緝犯逃亡中重操舊業 北檢再起訴陸駿誠

銀行法通緝犯陸駿誠逃亡中重操舊業,北檢再依違反銀行法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曾因「青鑫國際開發公司」非法吸金4億多元被法院判刑13年並逃逸遭通緝的陸駿誠,逃亡中重操舊業,以個人名義對外向被害人佯稱有投資團隊,投資可以保本並以1到1.5%的月利率獲利,同時提供不動產擔保,陸被緝捕到案後,臺北地檢署5日依違反《銀行法》、詐欺罪將陸起訴。

本名陸百新的陸駿誠一直從事違法吸金犯罪,2007年起,每月召開「資產活化講座」,宣稱保證獲利且「資產活化」、「負債整合」、「成本低、獲利高、流通快」、每月可領投資金額的1.5%至2%不等之紅利,比銀行定存利率高,招攬民衆投資。

2010年更與與朱蒂合作成立青鑫公司,謊稱投資不動產以及活化資產,年利高達18趴,並打出「輕鬆創造人生第一桶金」口號,非法吸金4億多元,遭判刑13年後,陸駿誠即逃亡遭通緝。

陸在逃亡期間,又與潘姓男子同謀,以月利率1到1.5%借貸投資的名義招攬投資人簽下借貸契約書,並以地下錢莊付息方式,讓被害人將「利息」先扣除匯款給他,同時,爲了取信被害人,陸還提供「不動產擔保」,吸引了27名被害人投入資金,最高額度甚至高達600萬元。

陸某被新北市蘆洲分局緝捕歸案,北檢發現陸某逃亡中的犯罪行爲,同時,陸提供的供擔保的不動產,竟然都是抵押設定了好幾手的問題資產,依違反銀行法及詐欺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