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同事七夕送花牽手 人妻露肩清涼照曝姦情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控訴妻子小美(化名)與前同事阿勇(化名)發展婚外不當關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控訴妻子小美(化名)與前同事阿勇(化名)發展婚外不當關係,不僅對婚姻造成重大傷害,更讓他身心俱疲,爲此提告要求百萬元精神慰撫金。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爲阿勇行爲已逾越一般朋友界線,判賠阿德10萬元。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妻子小美婚後育有一子,原本生活幸福。然而,自2023年年中起,小美與同爲銀行內部員工的阿勇因工作業務接觸頻繁,雙方互動逐漸密切。阿德指控,2023年9月,阿勇的妻子小萱(化名)發現阿勇手機中存有小美身穿露肩衣物的自拍照及牽手合影,甚至有汽車旅館、婦產科及餐廳的搜尋紀錄,疑點重重。
此外,阿勇曾在七夕情人節送上一束寫有「親愛的老婆,把手給我,剩下的路由我牽着你走」字句的花束給小美,更有深夜幽會中正紀念堂的跡象,讓阿德無法接受,認爲阿勇與小美的不當交往已侵害其婚姻權益,提告要求賠償百萬元精神損害。
阿勇在法庭上否認所有曖昧指控,辯稱送花、寫卡片只是爲了感謝小美的職場協助,深夜在中正紀念堂見面則是爲了分享轉職資訊,至於接送、用餐等行爲,皆是基於一般朋友間的情誼,並無逾越分際。他強調,汽車旅館及婦產科的搜尋紀錄純屬巧合,與小美無關,雙方僅是普通同事。
法院審酌後認爲,阿勇與小美的互動雖未明確證實有肉體關係,但部分行爲確實超出一般朋友間的正常往來,足以對阿德造成精神上的痛苦,應負相應賠償責任。最終判決阿勇賠償阿德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