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疫情 苗栗縣衛生局改以通訊診療
苗栗縣衛生局宣導居家檢疫者可以透過通訊診療來就診。〔衛生局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縣衛生局爲應新冠肺炎疫情,慢性病患者可以改用通訊診療來就診。〔衛生局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依往按照規定醫師必須親自診療病人才可以施行治療,但苗栗縣衛生局針對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對於需要接受居家檢疫或隔離的民衆,非屬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且無危及生命的急迫醫療需要,同意接受通訊診療者,可由衛生局轉介至特定醫院或診所接受通訊診療。
衛生局表示,依照規定醫師必須親自診療病人才可以施行治療及開給處方,但對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或有特殊、急迫情形,爲因應需要,可由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師,以通訊方式詢問病情,開給處方,也就是醫師可用電話、手機、 智慧型手機、傳真或網際網路等方式爲病患診療。
衛生局指出,目前因新冠肺炎疫情須接受居家隔離、檢疫而無法親自就醫的民衆,非屬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且無危及生命的急迫醫療需要,同意接受通訊診療者,經衛生局轉介至特定醫院或診所接受通訊診療。當事人也可委託家屬或代理人憑居家隔離或檢疫證明至醫療院所完成後續相關就醫手續。但必須注意的是,如果醫師覺得通訊診療無法獲得評估所需資訊而必須當面診療者,仍應透過衛生局依相關程序至醫療院所就診或以居家醫療等方式當面診療爲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