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陳玉坤:京華城20%容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 無任何一任市長圖利

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強調;京華城改建案的「容積獎勵源於爲都市創新與貢獻」,一切都是依法申請20%容積獎勵,另外再加上30%容積移轉,皆經北市府依法定程序審查及覈准在案並已興建中,改建後的京華城將成爲頂級商辦「京華廣場」,預計2026、2027年完工。陳美玲攝影

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30日在「京華城被霸凌的前世今生」記者會中指出,京華城560%容積是基準容積,是當初工業土地變更爲第三種商業用地後的基準容積,再加上依都市計劃法第24條拿到20%容積獎勵,以及花費約44億元取得容積移轉30%,總計京華城纔有840%容積率,一切都是合法取得,無任何一任臺北市長圖利。

面對近期容積率風波,京華城暨29日發佈五大聲明後,今(30)日更以聲明稿形式刊登五大報全版,再次重申對容積率的取得過程一切合法,並同步舉行記者會提出三點聲明及八點霸凌。

甄明法律事務所律師陳昭龍表示,京華城改建案是依據都市計劃法第24條自提,其內容規定「土地權利關係人爲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劃,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劃,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劃,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

陳玉坤指出,京華城依據都市計劃法第24條取得20%容積獎勵中,其中第一來自韌性城市貢獻獎勵4%,包括綠建築鑽石級標章、認養復盛公園,第二智慧城市貢獻獎勵8%,包括智慧建築鑽石級、設置法定停車位數6%以上充電車位以及電池交換設備供公衆使用,第三宜居城市貢獻獎勵8%,包括頂級商辦的耐震標章,以及整修道路鋪面以吉祥路、東寧路街廓及路寬1,000平方公尺以上。

陳玉坤強調,京華城改建案的「容積獎勵源於爲都市創新與貢獻」,一切都是依法申請20%容積獎勵,另外再加上30%容積移轉,皆經北市府依法定程序審查及覈准在案並已興建中,改建後的京華城將成爲頂級商辦「京華廣場」,預計2026、2027年完工。

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左)今(30)日在「京華城被霸凌的前世今生」記者會中指出,京華城560%容積是基準容積,是當初工業土地變更爲第三種商業用地後的基準容積,再加上依都市計劃法第24條拿到20%容積獎勵,以及花費約44億元取得容積移轉30%,總計京華城纔有840%容積率,一切都是合法取得。右爲甄明法律事務所律師陳昭龍。陳美玲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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