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高虹安辭職不能選補選 林志潔錄影「幫澄清」
陽明交通大學科法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表示,依現行地方制度法,高虹安若辭職,就不能再參與補選。圖/取自林志潔粉絲頁
新竹市長高虹安的立法院助理費官司將於7月24日宣判,地方盛傳,高虹安可能選在宣判前先辭職,再投入市長補選,高虹安今天也出面駁斥「都是空穴來風的謠言」。陽明交通大學科法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表示,依現行地方制度法,縣市首長若辭職,就不能再參與當屆補選。
高虹安今天出席竹塹杯電競大賽宣傳記者會時表示,最近有很多不實的謠言,包括她會辭職、投入補選,或者是會交棒給誰,她認爲這都是空穴來風的謠言,對她來說,她不想去迴應這些類似特定人士、爲了不知道是個人的發展,或是自己的職涯想法規畫,去放話的消息。
關於辭職後補選議題,林志潔也錄製「法律小學堂」,她在影片中提到,地方縣市首長如因貪污一審被判有罪將停職,並由副市長代理,二審無罪則復職;地方縣市首長如因貪污被判有罪定讞則解職,如任期過半,由行政院派代理;如未過半,需進行補選。
林志潔表示,地方縣市首長因貪污被判有罪確定,依據選罷法排黑條款,之後不得成爲候選人。若地方縣市首長辭職,則由行政院派代理,3個月內補選,辭職者不得投入該次補選。地方縣市首長如被罷免成功則被解職,3個月內辦理補選,4年內不得在同一選舉區爲同一公職人員的候選人;其於罷免案進行程序中辭職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