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高雄酒駕男逆向還拒測 「確認過眼神」3年前才跑給警追

高雄市仁武區週二凌晨4時許,48歲鄭姓男騎士行經鳳仁路竟逆向行駛,遭巡邏警攔查,沒想到,警員與鄭男一對上眼,便認出3年前曾追捕過酒駕的鄭男,如今鄭又渾身酒氣,一吹酒精感知器,呈現酒精反應,雖鄭男坦言有飲酒,當場拒絕酒測,寧繳18萬罰單。

「我是不是見過你?你跑給我追!」警對鄭男訝異詢問,3年前的記憶浮現眼前,當時鄭男就曾因酒駕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孰料,鄭男沒學到教訓,當天在家喝了高粱還酒駕上路,自以爲酒精已退,懷苟且心態酒駕。

警方依法向鄭男說明執法原則,並開立拒測單,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拒測初犯即處18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照,3年內不能考領,10年內第二次以上的再犯,罰鍰將爲前一次處罰金加罰18萬,且累計無上限。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鄭姓男子拒絕吹氣酒測。記者古和純/翻攝

鄭姓男子拒絕吹氣酒測。記者古和純/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