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捐贈運動賽事專戶 體育署公告32受贈對象、金額逾26億
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產業及企劃組科長張儒民(右起)、運動產業及企劃組組長劉姿君、副署長洪志昌、運動設施組專委周德倫,共同列席說明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今年邁入第4年執行,即日起受理捐贈作業至今年11月30日止。(陳筱琳攝)
教育部體育署2日公告2025年度「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的受贈對象名單,目前有32件覈定公告,總計覈定可收受捐贈金額上限已逾新臺幣26億,體育署呼籲,未達30億前都歡迎至體育署官網填具捐贈申請表。
體育署2日透過例行記者會表示,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今年邁入第4年執行,本年度已有32件覈定公告,包括PLG、TPBL兩職籃聯盟及旗下球隊,還有棒球、足球、高爾夫、排球、射箭、壘球、健美健身、電競等運動種類也受惠,總計覈定可收受捐贈金額上限已逾新臺幣26億元。
體育署補充,這項措施去年度(2024年)捐贈近200筆、總金額逾新臺幣11億5千萬,今年度金額大幅增加,由於還有賽事可能有變動等因素,只要在還沒達到年度捐贈金額上限30億前,都可以在申請期限今年11月30日前申請,可上體育署官網填具「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捐贈申請表,參照公告各受贈對象可收受捐贈金額上限提出捐贈申請,體育署受理後函覆結果,以利營利事業進行捐贈。
營利事業獲得同意捐贈通知後,可於今年12月10日前持同意公文,依同意之捐贈金額,以現金、票據交換或匯款方式,經由國庫經辦銀行,繳交至體育署營利事業捐贈303專戶,專戶接受捐贈後,將開立收據給捐贈的營利事業,以利明年申報營利所得稅時,享有捐贈費用以150%列支之租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