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立委賴士葆駕車斑馬線撞傷2女 趕至醫院道歉:不是故意的

受傷兩人分別是63歲張姓女子、59歲蔡姓女子,張女左腳踝骨折、其餘部位無明顯外傷,蔡女頭部撕裂傷,都送仁愛醫院檢查治療中,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

賴士葆車輛左前頭受損,自己沒有受傷,警方到場實施酒測,酒測值爲0。

賴士葆對自己肇事感到相當抱歉,他說單純沒有看到行人,不是故意,他在製作筆錄後,趕到醫院向兩名傷者致歉,並承諾負擔醫療費用及配合調查。

對於不依規定停讓行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後已加重處罰,依同法第44條,去年6月30日起,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立委賴士葆疑沒有看到過斑馬線行人,駕車不慎撞倒兩名女子。記者廖炳棋/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