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三重8+9囂張當街揮刀秀刺青 落網供稱刀已扔進淡水河

新北市昨晚10時許,有人在距離三重警分局僅400公尺的街上打赤膊揮舞西瓜刀,身上滿是刺青嚇到路人。警方獲報趕抵,2輛轎車分頭逃逸,半小時後先攔到1車1人,車上查獲球棒刀槍,4小時內再通知另2人到案,分別依社維法、恐嚇維安罪嫌偵辦。

警方昨晚10時29分獲報三重區菜寮公園旁,有人在中寮街上揮舞西瓜刀,當時三重警分局正在執行擴大臨檢,派員趕抵時,白色、銀色轎車立刻加速分頭逃逸。

快打警力深夜11時06分先在重陽、三陽路口攔截到30歲林姓男子的車,不僅懸掛其他車輛牌照,車上還查獲藍波刀、西瓜刀、鋸子、摺疊刀、瓦斯鎮暴槍、辣椒水噴瓶、球棒等物。同案33歲和25歲黃姓男子分別於昨晚11時30分、今天凌晨2時18分向派出所到案說明。

這3人供稱昨晚分乘2輛車去蘆洲找人,返程到三重區中寮街是爲了送33歲黃男回家,短暫臨停聊天時,25歲黃男一時興起拿出西瓜刀當街揮舞比畫,又放回車內。警車到場時,2車正準備駛離,立刻加速分頭逃脫。

到案之後,黃男辯稱西瓜刀已於逃逸途中,丟進淡水河滅證,員警事後再去搜查他的銀色轎車,車已清理過,沒有任何違禁品。

警詢後將3名男子全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無故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危險物品,移送簡易法庭裁罰,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25歲黃男於道路上揮舞刀械,另依刑法恐嚇危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林男懸掛他車牌照,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可處3600元以上1萬0800元以下罰鍰。

三重警方昨晚獲報有人當街揮舞西瓜刀,半小時後先攔到1車1人,林姓嫌犯瞬間被十幾名警察團團包圍,車上查獲球棒、刀、槍、辣椒水等物。記者林昭彰/翻攝

25歲黃姓男子昨晚10時許,在三重區中寮街打赤膊揮舞西瓜刀,身上滿是刺青嚇到路人。警方獲報立刻發動攔截圍捕,他到案時供稱刀已於逃逸途中,丟進淡水河滅證。記者林昭彰/翻攝

三重警方昨晚獲報有人當街揮舞西瓜刀,半小時後先攔到1車1人,林姓嫌犯的車不僅懸掛他人牌照,車上還被查獲球棒、刀、槍、辣椒水等物。記者林昭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