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加保1500萬元獲釋 面帶微笑不發一語離去

應曉薇交保後面帶微笑步出法院。(賴佩璇攝)

臺北地院29日裁定民衆黨主席柯文哲等4人均交保,並都須接受科技設備監控命令書所示之科技設備監控;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爲。今(30)日下午5點前未能具保,應予羈押。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加保1500萬元,今下午完成辦保。她臉色不錯,在親友陪同下微笑地步出法院,不發一語離去。

合議庭審判長江俊彥29日晚間11時5分諭知,柯文哲交保金由原本3000萬元,加保提高4000萬元,共計7000萬元;沈慶京交保金由原本4000萬元,加保提高6000萬元,共計1億元;應曉薇原交保金1500萬元,加保提高1500萬元,共計3000萬元;李文宗原本交保金1000萬元,加保提高1000萬元,共計2000萬元。

此外,4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行爲;如未能於30日下午5時前具保,應予羈押。對此,北檢表示,等收到裁定理由後,研議是否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