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新北40處捷運聯開案分回破千億 民代要求住宅出售改出租

新北境內捷運有40處聯開案,民代要求分回住宅須以出租代替出售。圖爲環狀線板橋站。記者李定宇/攝影

新北市捷運路網大舉興建,捷運共構聯合開發大樓分回比例是市民重大資產,目前可計算的分回權利19處就破千億,尚未計算21處。捷運局長李政安表示部分住宅可能須依財務計劃出售,議員黃淑君則要求改爲出租同樣可挹注財源並照顧市民居住權益。

新北捷運聯合開發大樓(聯開案)共40處,市府可依開發權利分配分回樓地板面積,根據分類已完成權益分配的秀朗橋站、景平站、連城錦和站及中和高中就有167.6 億元。正在執行權益分配的包括板新、板橋、媽祖田、三峽、北大等10處聯開案共400.12億元。已公告徵求投資人的預估可分回權利價值包括十四張站暨南機廠469億元,加上中和、中原、LG16A、LG16B等站共539.85億元。

其他還有15處目前進行開發財務評估及招商文件包括環狀線橋和站、新埔民生站、新北產業園區站,淡海輕軌淡水行政中心站、三鶯線龍埔站暨機廠等。辦理都市計劃變更6處,包括土城樹林線、汐東線將於都市計劃發佈實施後續辦開發作業。若計算全部40處權利分配上看2千億元。

而新北捷運目前需償還自償性經費,包括新北環狀線、淡海輕軌、三鶯線、土城樹林線、汐東線、萬大中和線、環狀線北環段共466.49億元。由於聯開案配回面積包括辦公室、店面、住宅等,議員黃淑君因此要求新北捷運局對於住宅部分應該以出租代替出售,不僅能挹注資金也提供民衆租屋選擇。

捷運局長李政安則表示, 店面跟辦公室以出租爲主,住宅部分根據財務計劃,公共債務審查委員會若認爲需要償還就適度出售償還。

捷運局對此表示,新北捷運場站開發着重設置公益空間,像是托育、託老、日照、長照及心理衛生中心等公益設施,以擴充地區機能,例如板新站規劃店面、辦公室及住宅產品,並提供100坪公益設施空間供多功能聯合集會所使用。

分回的樓地板面積非屬公益設施空間部分,財務上須兼顧捷運興建時採融資借款籌措的捷運建設自償性經費還款與利息,捷運局規劃優先將店面及辦公室採出租方式辦理,至於住宅出售或出租會進一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