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性侵狼破壞電子腳鐐脫逃 臺東檢警全力追捕

性侵狼破壞電子腳鐐脫逃 臺東檢警全力追捕

潘男破壞電子腳鐐逃逸,臺東地檢署發佈通緝。(楊漢聲攝)

受保護管束人25歲潘姓男子因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月確定,並同其他竊盜、恐嚇等案件入監執行,於去年6月底假釋出獄,並付保護管束,在身上配置科技設備監控(即俗稱電子腳鐐),10日不知何故竟破壞電子腳鐐棄置花蓮,潘男人也不知所蹤,目前臺東地檢署已發佈通緝要將潘男追捕到案。

潘男雖然在去年6月底假釋出獄,但臺東地檢署認爲潘男有高度再犯罪之風險,所以對潘男進行墊子腳鐐監控,避免再次犯案,並命令晚間10時起至翌日上午6時許,不得離家外出(即宵禁),其餘時間仍可外出,但全程均有該設備監控潘男行跡。

然於10日下午4時許,臺東地檢署發現該設備出現異常訊息,即查詢設備位置,於花蓮縣鳳林鄉大富火車站附近發現該設備已遭破壞丟棄,爲維護民衆安全,避免該受保護管束人再次犯罪,即刻聯繫臺東縣警察局、花蓮縣警察局拘提該名受保護管束人,隨後亦立即發佈通緝,將通知原執行監獄撤銷假釋。

臺東地檢署呼籲民衆若有發現可疑人士,請即刻與警察機關聯繫,並請相關地區民衆注意個人安全,臺東地檢署必將全力追緝,以懲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