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咬到大腿肉掉地上!比特犬突跳車狂啃騎士不放 驚悚影片曝光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虎尾鎮再傳出比特犬傷人案件,23日晚間一名比特犬飼主騎一機車載狗出門,行經虎尾高鐵附近道路遇到廖姓機車騎士住家社區轉出,比特犬飼主超車後兩車同向前進,不料比特犬突然從機車踏板跳下攻擊廖姓騎士,造成腳部大範圍撕裂傷;警方今(27)表示,當日初步受理報案,目前全案已進入偵辦程序。

▲雲林縣虎尾鎮再傳出比特犬傷人案件,23日晚間廖姓機車騎士從住家社區轉出,突然遭到同向行駛機車上的比特犬跳車飛撲攻擊,造成腳部大範圍撕裂傷。 (圖/翻攝自Facebook/虎尾人(贊)出來)

廖姓受傷騎士外甥女日前於臉書po文指出,舅舅途經社區街道,一隻兇猛的比特犬,迎面撲來,張開大口對準大腿就是一口、一口地緊咬不放,當場血流如注,對於一個毫無防備、手無寸鐵的人。送醫後因傷勢大須於轉院後,立即進行手術開刀、清創、縫合等治療,並住院休養,幸好是身強體壯的舅舅,幸好咬傷了一條腿,如果同一件事件,發生在老弱、婦孺,會是怎樣的結局。並於文後呼籲,「世界上沒有愛咬人的狗,必需社會化並教育牠」。

影像畫面拍攝到比特犬從機車跳下飛撲攻擊同方向前進的廖姓騎士。 (圖/翻攝自Facebook/虎尾人(贊)出來)

而廖姓騎士的姊姊26日晚間於《虎尾人(贊)出來》貼出影片照片,指控比特犬飼主及警方請網友幫忙,「這是我弟弟星期日晚上9點27分發生的事,被一隻比特犬咬現在人在醫院開刀治療中,當晚警察都沒到現場,我們到現在都不知道對方是誰,只知他們住某個社區,住那裡的真的要小心,我們現在也不知道怎辦,家裡還有兩個小孩現在由我爸媽在顧,虎友們我們該怎麼辦」。

▲比特犬發狠起來比脫繮野馬更難控制,牽繩扯斷了來拉不回來。 (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案發現場附近民衆陳述,當晚比特犬飼主是騎機車搭載犬隻,廖姓機車騎士從住家社區轉出,兩車相遇後,比特犬飼主超車成兩車同向前進,但廖男的車較慢位於比特犬車輛右後方,不知何故比特犬突然跳下機車踏板回頭撲咬廖男腿部,咬了幾口最後還不放,其間飼主數度情急對比特犬出拳制止無效,最後比特犬再度張口要啃咬的瞬間拉開。隔天早上馬路上還有傷者肉屑「看了快暈倒」。

▲比特犬咬住被害人後翻滾在地,飼主站立拉扯牽繩亦拉不開雙方。 (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虎尾警分局大屯所長蔡坤鴻表示,陳男經過時巧合與廖男出社區大門相遇,疑似因比特犬誤認爲廖姓騎士同向尾隨有侵犯意圖,隨即從跳車回頭攻擊右後方的廖姓騎士,因事發突然廖姓騎士無法閃避,遭比特犬狠咬,致大面積撕裂傷。

大屯所所長蔡坤鴻說明,案發當晚廖姓騎士送醫後警方前往醫院,比特犬陳姓飼主已在醫院關心傷勢,警方現場對雙方留下年籍資料並填表受理報案,惟因《傷害罪》,需經當事人親自陳述案情製作筆錄及提告,雙方均同意先以治療傷勢優先,待被害人可製作筆錄警方再介入處理。

▲虎尾高鐵附近社區傳出比特犬傷人案件,比特犬從主人機車踏板跳下攻擊騎士,造成腳部大範圍撕裂傷。 (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蔡坤鴻提到,警方理解被害人家屬心急情緒,將派員警前往醫院向被害人徵詢是否製作筆錄及提告;警方亦提醒,養狗飼主帶犬隻出門務必做好防護措施,最好戴上防咬嘴套,如犬隻傷及他人會構成刑法277條《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廖姓機車騎士從住家社區騎出,突然遭到同向行駛機車上的比特犬跳車飛撲攻擊,送醫後經轉院開刀治療。 (圖/翻攝自Facebook/虎尾人(贊)出來)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表示,農委會2015年公告6種具有攻擊性寵物,比特犬爲第1名,飼主在飼養管理上有一定限制,依動保法第20條規定,一般寵物出入公共場所須由7歲以上人員伴同,比特犬須由成年人伴同,且出入各場所須系1.5公尺以內的牽繩,嘴部配戴透氣嘴套,若違反規定者,可依寵物法第29條第1項第5款,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以下罰款

而針對此案,當事飼主如因違法以上情形,且犬隻出外時攻擊其他犬隻和人員,可能處以罰款外,也會面臨民事求償問題,呼籲飼主針對兇猛犬隻用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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