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注意!臺中中友百貨設科技執法 「不讓行人」要吃罰單
臺中市中友百貨商圈人潮衆多,第二警分局在育才北路、三民路設置科技執法設備,將從即日起展開宣導期,一直宣導至11月30日止,將從今年12月1日展開執法,二分局提醒用路人,只要有行人在斑馬線,汽機車距離行人不足三公尺,即會被偵測舉發,開罰1200元至6000元。
臺中市北區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鄰近一中商圈、中友百貨,加上週邊有臺中科技大學、臺灣體育大學、中國醫藥大學、臺中一中、新民高中等多所院校林立,行人穿越密集,車流量大,第二警分局統計,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在去年發生交通事故46件,造成37人受傷。
臺中市警局推動「人本交通、停讓文化」行人友善政策,在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建置「車輛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設置LED警示牌面,提醒車輛行經路口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先行,偵測宣導期自即日起至今年11月30日止,預計在今年12月1日正式執法。
二分局表示,科技執法採取24小時違規錄影方式,系統自動偵測到車輛未於行穿線前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時,即會自動擷取三至四張照片,上傳至科技執法平臺,再由員警人工判定是否違規而開單舉發,減少員警站在路口執勤的危險性,舉發方式也不再受天候因素影響。
二分局指出,不停讓行人取締標準爲汽機車行近行人穿越道,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約1個車道寬或3組枕木紋)及車頭(前輪)已進入行穿線,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即構成違規取締要件,依據道交條例規定,機車處1200元罰鍰,汽車處6000元罰緩,另外還要違規記點3點及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
其中,若因不停讓行人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
第二警分局長周俊銘呼籲,駕駛人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見到行人過馬路,務必慢看停,養成禮讓行人的良好習慣,透過科技輔助與市民的自律,打造出更加人本且安全的交通環境,共同維護臺中市的交通安全。
臺中市第二警分局在中友百貨前設置科技執法設備,取締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從12月1日上路執法。圖/第二警分局提供
臺中市第二警分局在中友百貨前設置科技執法設備,取締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從12月1日上路執法。圖/第二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