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兒子名設人頭公司? 陳佩琪3度說詞反覆與柯文哲也兜不攏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右)與配偶陳佩琪(左)出席。(圖/民衆黨提供)
實習記者石嘉豪/臺北報導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近日深陷「人頭公司」風暴中,一開始,她自爆是爲了退休後,開小草咖啡棧所以「先用別人名字」成立公司,後來,又補充說明,那個「別人」是兒子,接着,柯文哲在15日受訪時否認人頭公司的說法,僅強調是「父母疼愛小孩,幫小孩設公司」。然而,陳佩琪今(16日)第三度說明此事,卻直言「沒有幫兒子投入任何錢開公司」,並嗆問,請問這犯了哪一條法律?
針對人頭公司風波,自8月9日以來,陳佩琪7天內,共做出3次說明,不過,每次版本都說詞反覆,也與柯文哲昨日受訪內容提到的,此公司是「父母疼愛小孩,幫小孩設公司」的說法,完全兜不攏,難怪網友在陳佩琪臉書留言諷「每天都在轉彎」、「開公司沒什麼大不了,爲何一再說謊」、「一下說自己開人頭,一下又說跟自己沒關,都是妳在講」、「串供要串好捏,已經三四個版本了」。
8月9日陳佩琪首次迴應–公司是爲了「小草咖啡棧」而開,礙於法規,先用「兒子」的名字成立公司。
陳佩琪指出,柯文哲一直認爲2028年總統大選要成功,除基層組織和民代選舉要能上來外,其餘不足的部分,就開個咖啡棧當成柯粉、小草的聚散地。
「我是9月27日退休,他把經營人力動到我身上, 我也有意願,於是開始規劃,心中已有一幅美麗的願景,想說可以在店裡幫忙沖泡咖啡,還可以在裡頭開個小型健康講座,講授醫學常識和張金堅老師教我的『咖啡對人體健康的好處』。」陳佩琪還提到,原本計劃8月6日黨慶試營運,中秋或雙十節正式開幕,但若等那時再成立公司, 可能時間來不及,所以纔會先用別人的名字開公司,入資十萬元,等退休後換自己當負責人,再投入自己的資金,就不會產生稅務疑慮,臺北店面真的不好找,只好先將公司地址設成黨部地址,好方便她接收信件。
不過陳佩琪隨後在這篇臉書貼文,自己留言補充,開公司都是委由代書公司指點兒子完成的,原始籌備帳戶一直到七月底兒子放暑假回國後,才親自去轉成正式公司戶,裡面有資本額10萬元,因負責人還沒換,所以應該沒什麼贈與或洗錢的問題,後來戶頭就沒再有任何金錢的進出了。
陳佩琪感嘆,既然被檢舉是犯罪,那就承諾帳戶先靜止,不再做任何動作,等檢調來查扣並定完罪,該關多久,該賠多少,她通通認了,等走完法律程序後再叫兒子去銷戶。
8月10日陳佩琪第二度迴應–承認自己用兒子名字開公司,算是「有犯意,但未有犯行」
陳佩琪指出,被檢舉開人頭公司犯罪後,她承認人生實在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還進一步點出,自己贊成清查全臺的公司,當負責人和實際經營者不同時,該抓就抓,該關就關,該罰就罰。
陳佩琪表示,自己確實是開了間公司,也承認將來自己不是經營人,但公司從七月底纔開始有正式帳戶,至今一星期多,都還沒開始有運作,「所以我算是有犯意,但未有犯行,請法院從輕量刑」。
8月15日柯文哲首次迴應–「否認」陳佩琪設人頭公司,強調是「父母疼愛小孩」幫忙設公司
針對「人頭公司」風波,柯文哲首次迴應,那個不是人頭,這是他們家的事,也不是很奇怪的事,就是「父母太疼愛小孩子」。柯文哲接着坦言,父母幫小孩子設公司幹什麼?他覺得小孩子長大,自己去打天下就好了。
8月16日陳佩琪第三度迴應–沒有幫兒子投入任何錢開公司
在柯文哲迴應後的隔日,陳佩琪第三度說明指出,「兒子已經成年,兩度自己走入銀行開戶,取名和自己所學有關的公司名字,請問這犯了哪一條法律」?
此外,陳佩琪再指,自己參與的部分,是開戶前幾天和兒子商討公司名稱叫什麼,「請問我這樣違反什麼公務人員服務法」?
陳佩琪還說,起初戶頭的十萬元是兒子的,餘額明細和開戶至今零交易的證明,父母親沒投入任何錢, 未來有的話,也會控制在每人每年可贈與的244萬額度內, 超過也會申報贈與。
針對日前的發文,陳佩琪則表示,她在臉書上反諷寫說有犯意,就是指退休後想再繼續做事,但還沒執行,因爲她還沒退休、還沒去做,所以請從輕量刑,「這種反諷的寫法還真的在名嘴、政論節目和民代口中變成有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