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裸照恐嚇求複合 少女憤而報案男子遭判刑

男子爲求複合恐嚇少女「一命賠一命」,法院依法判刑4年1月。(翻攝畫面)

北市闕姓男子2020年間,透過網路通訊軟體結識17歲少女,兩人交往期間,引誘少女多次傳送24張裸照給他,少女成年後提出分手,闕男心有不甘,竟恐嚇「一命賠一命」,又到學校、住家騷擾少女,士林地院審結,依「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罪」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月,恐嚇部分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可上訴。

闕男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少女,並以LINE、Jello Chat向少女聲稱自己有生理需求,慫恿少女自拍胸部、穿着內衣、內褲等裸露照片共24張,並以通訊軟體傳送給他,直到2022年9月,少女當時已滿18歲,拒絕闕男,進而提出分手要求,但闕男不願放手,接連以電子郵件、TG等方式,恫嚇「殺一個,算一個」、「不見棺材不落死心」、「一命賠一命」。

闕男甚至到少女的住處、就讀學校跟蹤騷擾,企圖要接送上下學,少女擔心照片外泄,立即報警處理。

判決指出,闕男明知少女未滿18歲,竟爲了滿足個人私慾,引誘少女自拍並傳送猥褻行爲的數位照片,之後又恐嚇要將照片散佈,暗示要加害少女的手段脅迫交往,導致少女心生畏懼,嚴重侵害身體自主權。

法院依13次傳送照片的行爲,分別判處有期徒3年1月,考量闕坦承全部犯行,依13個「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罪」判刑4年1月,再依一個恐嚇罪判得易科罰金之刑5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