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狼師案衛福部稱可揭園所名惹議 次長呂建德下午說明

衛福部昨天一改過去守護兒少的立場,認爲兒少權法並未規定不得揭露幼兒園名稱,將修法放寬規定,次長呂建德將於下午2時舉辦記者會,對外說明相關事宜。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信義區某幼兒園發生狼師性侵20多位幼童案件,震驚社會。該案發生初期,曾有家長向媒體投訴,但礙於兒少權法69條,媒體不得揭露足以辨識兒少身分之資訊之規定,媒體因此集體噤聲。衛福部昨天一改過去守護兒少的立場,認爲該法並無規定不得揭露幼兒園名稱,並將修法放寬規定,讓媒體可報導校名,引發曾經挨罰的媒體炸鍋。次長呂建德將於下午2時舉辦記者會,對外說明兒少權法69條相關事宜。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昨天對外澄清,幼兒園名稱也不受兒少權法施行細則規定,故媒體報導此案時,屬於揭弊性質,因此公佈園所名稱、班級等,並無疑慮,可放心報導。

「依兒少事件處理往例,幼兒園並未被視爲學校,因此並無不得報導園所名稱、加害人身份等問題。」張秀鴛說,有些兒少保護案件發生在家內,加害者爲父母、監護權人等,一旦揭露其姓名,會暴露兒少身分,兒權法中才約束媒體報導,本次事件屬家外性侵,不在前述範疇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