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夠無聊!褲檔放鋁罐去碰逛街女臀部 判2月

高職畢業的張姓男子,週日上午逛寶雅時,竟無聊地將鋁罐放進褲檔內,趁不認識的女子專注於挑東西時,行經後方以鼓起的鋁罐去碰女子臀部,女子氣得報警,桃園地院審結,依性騷擾防治法的性騷擾罪,判張男2月或易科6萬元罰金,可上訴。

犯罪事實指出,39歲張姓男子A女互不相識,詎料,張男竟意圖性騷擾,於2024年3月24日早上11時,在桃園市中壢區新生路的寶雅中壢新生店,將鋁罐放進褲檔內,並趁A女逛街未防備且不及抗拒之際,走至A女後方並以鋁罐碰觸A女臀部,以此方式對A女性騷擾得逞,經A女報警處理,將張男通知到案;檢警調查時,張男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

法官審酌,被告爲逞一己私慾,竟趁被害即告訴人A女不及抗拒之際,以鋁罐碰觸告訴人臀部,侵害A女身體及性自主決定權,顯然欠缺對於他人身體自主權之尊重,並造成A女身心受影響,考量被告已坦承犯行,惟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取得其原諒,犯後態度非佳。

同時,被告曾因與此案相類似罪質的妨害性自主案件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的前科紀錄,堪認被告素行並非良好。再參酌被告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程度及對於告訴人所造成侵害等節,經濟狀況小康等情狀,量處如主文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

有性騷擾、妨害性自主案件的39歲張姓男子,去年3月某週日上午逛寶雅時,竟將鋁罐放進褲襠內,然後走到不認識女子後方,以鋁罐碰觸女子臀部,桃園地院依性騷擾防治法的性騷擾罪,判張男2月或易科6萬元罰金,可上訴。。圖/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