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產品氾濫,澳擬立法整治

本報駐澳大利亞特約記者 達 喬多年來,澳大利亞都在實施有機產品“雙軌制”,即出口國外和在國內銷售的有機產品規定不一致,致使國內產品質量參差不齊。英國《衛報》12日報道稱,許多澳大利亞生產商通過把不符合有機標準的商品貼上“有機”標籤,“漂綠”(商家誇大產品的綠色環保價值,誤導消費者信以爲真的行爲)後高價銷售賺取高額利潤,造成國內有機產品氾濫。爲此,澳政府正在討論立法改變市場亂象。出於健康考慮,澳大利亞消費者非常樂意高價購買貼有“有機”標籤的肉類、奶酪和化妝品等。《澳大利亞人報》報道稱,2023年,澳大利亞有機食品行業爲經濟貢獻了8.51億澳元。1992年,澳大利亞制定了一項國家標準,要求出口有機產品的生產商必須經過指定機構的審覈和認證。然而,該標準並不適用於在澳大利亞國內銷售的有機產品,這使部分產品在未經認證或並非完全滿足有機標準的情況下被貼上了“有機”標籤。有機家禽生產商索尼婭接受採訪時表示,有零售商未經允許就在商品上使用她的企業名稱以及“有機”標籤。針對這一情況,澳大利亞反對黨聯盟黨正在推動新的立法,計劃令澳大利亞有機產品的出口標準成爲適用於國內所有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澳大利亞人報》報道稱,擬議的新法案旨在讓消費者確信購買的產品上有關化學品來源和使用的聲明是真實的。報道稱,新法案將對“有機”一詞制定法律定義,彌補法律漏洞。此消息一出,許多本國的有機產品零售商和生產商紛紛表示支持。澳大利亞有機公司首席執行官布萊恩表示:“作爲一個發達國家,澳大利亞到現在都沒有對有機產品進行規範的國內監管。多個貿易伙伴國都因此拒絕認可我國有機出口體系。”澳大利亞近期也在推廣其有機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認可度。2024年10月,澳大利亞農業、漁業和林業部與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簽署了《中澳有機產品認證合作意向書》,開啓了兩國有機產品信息交流平臺的建設,以“一張證書,兩國適用”爲目標,共同磋商可落地、可操作的互認合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