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駕照花錢就能買 航港局爆官商勾結髮「假照」
航港局爆官商勾結假駕訓真賣照案,中檢起訴宋姓主嫌等5人。(資料照片)
近年遊艇活動盛行,吸引不少民衆報考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執照,航港局爆員工與民間業者合作假駕訓真賣照,收取4000元至3萬元不等訓練費就能輕鬆獲得駕照,而前航港局宋姓技佐再從中抽取5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代價,檢警追查宋男不法獲利逾133萬元,該案偵結起訴宋男等5人,另涉「買照」247人緩起訴。
航港局2000年爆出賣假照案,檢警調查宋立恆從1989年4月20日開始到2020年5月14日止,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擔任技佐,負責船員卸任職簽證,遊艇及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核、換髮、補發等監理業務,具有登入海運技術人員管理系統的權限。
民衆如果要取得二等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必須具備所規定的學經歷,才能參加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測驗及格者,再由航政機關核發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至於一等遊艇駕駛執照則是在符合一定條件下,才能申請核發或換髮。
而77歲鄭姓、62歲賴姓、47歲許姓、47歲黃姓等4名代辦業者卻利用民衆無暇參加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及測驗,又想要取得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之心態,向民衆收取4000元到3萬元不等「訓練費」或「報名費」,以及製作駕駛執照所須資料,而宋男則從中抽取4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代價,再由他發照給不符合資格或未參加駕訓班及測驗的民衆。
宋和民間業者聯手貪污謀利,收賄時間長達14年,宋男被檢警查獲涉犯罪次達438次,且有247人涉嫌花錢買照,臺中地檢署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行賄、僞造文書等罪,將宋男及代辦業者等5人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133萬3500元;另就買照民衆共247人獲緩起訴,緩起訴處分金計16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