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遊卡停車2天近2千 「有兩道陷阱」中市府:只能道德勸說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有名車主投訴,他車子停在公有停車場2天多,結果取車後竟然費用高達近2千元,車主氣憤的說,停車場入口處有載明每日收費最高上限150元,費用卻是高達6倍,難道是詐欺嗎?臺中市政府停車管理處長張應當17日表示,交通部函文解釋屬於市場機制市府發文要求業者放大字體且標在醒目處,不過,他也坦承只能道德勸說。

▲公有停車場悠遊卡停車和現金支付是不同價,入口「現金優惠價」字體相對太小。(圖/記者鄧木卿攝,下同)

有名車主投訴媒體指出,他把車子停在火車站附近一處公有停車場,停車場入口處就載明當日最高150元,他不疑有它,停車2天多時間,費用應是300多元,不料,取車時赫然發現,停車費高達近2千元。

▲每日停車費用最高上限不包括電子票證,引發爭議。(圖/記者鄧木卿攝)

記者回到該處公有停車場,入口處雖然有載明每日收費最高上限150元,但下方還有一行小字,「現金優惠價」,這爲陷阱之一;第二個陷阱,業者在側邊又張貼公告,「本停車場當日最高優惠爲現金付款繳費活動,票證(悠遊卡、一卡通)不適用」,字體依然小如螞蟻

張應當表示,現金支付有優惠,用電子票證沒有,是因爲業者可以馬上拿得到現金,不用等到隔月,此外,市府曾訂定每日停車費最高上限300元,但業者不滿,行文交通部,結果,交通部迴文說,費用如何訂屬於市場機制,不該設限

張應當補充說,硬性規定停車費上限,恐會提高業者成本,目前全市有一百多處公有停車場發包給民間業者,市府最近會發文給業者,要求要放大字體,而且張貼在醒目處,減少造成糾紛,不過,他也坦承,字體該做多大,見仁見智,市府只能道德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