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振仲連續被疲勞偵訊20小時 宜檢:每段落有1至4小時休息時間
有關普悠瑪列車司機尤振仲經由辯護人發表聲明稿,稱「前日連續偵訊20小時」,宜蘭地檢署澄清強調,與事實有所出入。
宜蘭地檢署說明如下:針對國人關注之21日臺鐵普悠瑪6432列車翻覆事件,因駕駛員尤姓司機對事故始末最爲了解,故翌(22)日尤姓司機經醫療後,向警方表示其精神狀況良好,可以接受偵訊,於22日上午警詢後近中午抵達該署說明,以釐清相關案情。
該署檢察官關注尤姓司機之身體狀況,及有相關證人、證物之對比,故由同一檢察官分次訊問尤姓司機,避免連續疲勞偵訊,除每次偵訊段落之間有1至4小時餘之自由休息時間外,每次訊問前均先詢問並確認其身心狀態適宜偵訊,且尤姓司機之子亦在場陪護其身心狀況,該署並備妥餐飲供尤姓司機及其子用餐。
自偵訊開始至本署最後偵訊完畢時間即晚上9時57分許,並無25日尤姓司機所稱「前日連續偵訊20小時」之情形,爲正社會視聽,該署特此澄清。
普悠瑪事故後,26日尤姓司機家人首度公開對外發言!尤姓司機親筆信通篇都是「深感歉疚」,親筆信開頭寫: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我是10月21日普悠瑪6432班次駕駛員,尤振仲,本人因前日連續20小時的偵訊,身體狀況目前尚未恢復,因此無法在第一時間向大家說明事故原委,因此在傷勢穩定的今日,本人發表以下親立的聲明內容等等。